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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試水基層醫院補償機制改革
http://www.CRNTT.tw   2015-11-02 07:02:04
 
  《指導意見》鼓勵有條件的地區根據服務成本等實際情況,在原有水平上適當加大投入,增加購買服務資金總量,積極引導基層醫療衛生服務機構通過提供更多優質的服務獲取更多補償資金,從而調動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醫務人員的積極性。

  據悉,浙江省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補償機制改革試點將於2016年起在海鹽、嵊州、義烏、江山先行試點,同時鼓勵有條件、有積極性的地區開展試點。通過一年左右時間,基本建立符合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特點的新型補償機制,并逐步向全省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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