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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積分落戶申報22日啟動
http://www.CRNTT.tw   2019-05-19 09:47:39
來源:網絡
  中評社北京5月19日電/北京市2019年積分落戶申報工作將於5月22日正式啟動,申報期共60天。北京青年報記者昨日從市人力社保局了解到,北京市2019年積分落戶規模仍維持在6000人,並實行同分同落。與2018年的首批申報相比,2019年積分落戶的資格條件和各項積分指標均保持不變。同時,個稅指標“平均每年繳納額在10萬元及以上”加分標準不作調整。另據北青報記者了解,2018年北京市開展首批積分落戶工作,6019人經公示取得落戶資格,截至目前已完成落戶5625人,隨遷子女4405人,實際落戶10030人。

  近3年每年正常繳稅視為連繳

  今年的積分落戶指標是否發生變化?對此,市人力社保局指出,積分落戶的指標會統籌考慮城市人口調控目標,綜合承載能力和政策關聯影響等多方面因素。經市政府研究決定,積分落戶政策試行期間,北京市積分落戶規模為6000人,並實行同分同落,為保持政策的連續性、穩定性,每年落戶規模都穩定在這一水平。

  北青報記者了解到,2019年積分落戶的資格條件和各項積分指標均保持不變,只是對個別指標操作方式微調。具體來說,即符合四項資格條件(持有《北京市居住證》、不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在京連續繳納社會保險7年及以上、無刑事犯罪記錄)方可申請。

  在指標操作方式上,順應國家新個人所得稅法調整,對個稅指標的具體操作認定方式進行了適當補充完善,將原“積分落戶申報工作啟動前連續三個自然年度內,申請人須每月按工資、薪金或勞務報酬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平均每年繳納額在10萬元及以上。補繳稅款無效”的操作方式調整為“積分落戶申報工作啟動前連續三個自然年度內,申請人須每年按工資、薪金或勞務報酬所得或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平均每年繳納額在10萬元及以上。補繳稅款無效”。

  也就是說,今年申報積分落戶的申請人,2016、2017、2018三年中每年有個稅正常繳納記錄(不含補繳)即視為連續納稅。“但是因為申請人個人所得稅新增專項附加扣除項目在2018年尚未完全體現,故個稅指標‘平均每年繳納額在10萬元及以上’加分標準不作調整。”相關負責人表示。

  9項指標中4項實現“零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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