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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第一環保督察組向寧波反饋督察情況
http://www.CRNTT.tw   2019-01-10 11:20:37
  中評社北京1月10日電/浙江日報訊,經浙江省委、省政府批准,2018年9月11日至9月30日,省第一環境保護督察組對寧波市開展了環境保護督察,並形成督察意見。1月9日,督察組向寧波市委、市政府反饋了環境保護督察意見。

  督察顯示,近年來,寧波堅持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協調並進,生態環境質量呈現持續向好的態勢,部分舉措走在全省前列。

  近年來,寧波出台全省首個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率先啟動揮發性有機物(VOCs)排放企業深度治理和“污水零直排區”建設,全面消除縣控以上劣Ⅴ類水質斷面,危險廢物綜合利用處置能力、信息化管理水平居全省前列。持續深化污染減排,依法推進“低散亂”塊狀行業整治提升,近5年來累計淘汰落後產能(設備)企業1200餘家。制定實施《寧波市生態保護紅線規劃》,劃定紅線面積占陸域國土面積的17.1%。深化“畝均論英雄”改革,創新完善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機制,開展臨港區域綠色發展指標體系研究。優化環評審批環節,30個產業集聚區、特色小鎮完成“區域環評+環境標準”改革。

  據悉,寧波市高度重視環境保護督察工作,建立中央環保督察整改任務推進例會制度,截至目前,省督察組交辦的550件信訪件已按時辦結,共責令整改企業345家,立案處罰175家。

  督察組指出,寧波市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取得積極成效,但存在短板和不足。部分地方和部門在落實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方面,還不同程度存在“溫差”“落差”“偏差”。2014年11月,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三門灣區域統籌發展規劃》,明確要求寧海縣、象山縣編制具體實施方案,但兩地均未開展實施方案編制工作。環保基礎設施建設統籌推進不夠,污水收集處理、建築垃圾消納等方面仍需改進,江北區尚未建成集中式污水處理設施,部分區域生活污水溢排漏排。能源管理不到位,2017年,寧波市省級能源“雙控”考核結果不合格,且連續兩年未完成單位GDP能耗下降目標,被實行“一票否決”和實施高耗能項目限批。海洋生態保護與治理修復推進落實不夠,全市80%的海域處於富營養化狀態,杭州灣南岸、象山港、三門灣等3個重要海灣海水水質仍為劣Ⅳ類。中華紙業有限公司廢氣污染投訴問題等突出環境問題,截至督察進駐,整治工作仍沒有實質性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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