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台灣島內輿論的反應卻非常強烈。
先是島內親綠媒體“自由時報”以“公然上門”為題目進行煽動報道,隨後甚至改為“侵門踏戶”,稱廣告是否違反“兩岸關係條例”引發質疑。
緊隨其後,節目被陸委會緊急叫停。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4日聲稱,經查節目未經許可,因此相關廣告涉及違法,現廣告商已經停止播放,相關部門會進一步釐清責任依法處理。
根據多家台灣媒體報道,《信·中國》的宣傳片之所以在台灣被禁播,是因為這個宣傳片【違法】了。
原來,台灣當局制定的所謂“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簡稱: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中規定:大陸地區出版品、電影片、錄影節目及廣播電視節目,非經主管機關許可,不得進入台灣地區,或在台灣地區發行、製作或播映。
其次,台灣當局制定的所謂“大陸地區物品勞務服務在台灣地區從事廣告活動管理辦法”還規定:大陸在台灣播出的廣告內容中不得有“為中共從事具有任何政治性目的之宣傳”;而若有疑問,亦需要獲得台灣當局審批。
《信中國》有何特別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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