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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學校食堂禁供涼菜 嚴禁從食堂盈利
http://www.CRNTT.tw   2017-10-14 11:59:40
  中評社北京10月14日電/本月起,北京市中小學食堂有了新規矩。昨日,市教委發布《北京市中小學校食堂管理辦法(試行)》和《北京市中小學校外供餐管理辦法(試行)》,明確中小學食堂不得製作和供應涼菜,實行校長和教師代表陪餐制度,嚴禁學校以任何方式從食堂盈利。兩項新規本月起實施。

  師生就餐同菜同價

  依據新規,學校要尊重學生、家長就餐意願,原則上寄宿制學校所有寄宿生應在學校食堂就餐,走讀生遵循自願原則就餐。學校應根據學生就餐規模,建立採購、加工、保管、會計、出納、食品安全管理等崗位責任制,明確崗位職責;關鍵崗位人員應定期輪換,規模較小的學校,部分崗位可由符合任職條件的其他人員兼任。

  各校實行校長和教師代表陪餐制度,同標準就餐,並做好陪餐記錄,及時發現和解決食堂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同時,食堂要配備至少1名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由學校領導和學生、教師、家長代表等組成膳食委員會,參與和監督學校食堂食品安全、質量、價格、財務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新規要求,食堂飯菜一律明碼標價,公示每天主、副食菜譜及原材料價格。教職員工在學校食堂就餐應與學生同菜同價,夥食費據實結算。

  學校食堂堅持公益性原則,加大政府投入,制定落實優惠政策,降低學校食堂運行成本,嚴禁學校以任何方式從學校食堂盈利。

  每餐成品留樣48小時

  學校食堂菜譜有嚴格限定。例如,食堂不得製作供應涼菜、生食海產品和現榨飲料等高安全風險食品。必須採用新鮮安全的原料製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敗變質、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原材料,不得使用發芽土豆、野生菌、鮮黃花、黴變紅薯、非本食堂加工的散裝餡料、肉串及散裝熟肉製品以及法律法規禁止生產經營的其他食品。同時,學校食堂不得出售落地、不潔食品,四季豆、豆漿必須燒熟、煮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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