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著力統籌城鄉區域發展。堅持城鄉並重、區域協同,加快推進城鄉發展一體化,努力縮小城鄉區域發展差距,切實提高發展的協同性和整體性。
深入推進新型城市化和城鄉發展一體化。加快建設環杭州灣城市群、溫台城市群、浙中城市群,大力提升四大都市區綜合能級和國際化水平,積極打造國家中心城市,推動區域中心城市提質升級,支持有條件的縣(市)發展成中等城市,培育一批小城市和中心鎮,促進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全面推行城市空間規劃和設計,加快城市整體提升,積極開發利用城市地下空間,有序推進智慧城市建設,持之以恒抓好城市交通治堵工作,推動城市人居品質邁上新台階。順應城市經濟特別是都市區經濟成為區域發展與競爭主要形態的新趨勢,堅持做強市域經濟與激發縣域經濟活力並重,推動縣域經濟向城市經濟、都市區經濟轉型。健全城鄉發展一體化體制機制,促進城鄉在規劃布局、要素配置、產業發展、基礎設施、公共服務、生態環境保護等方面相互融合和共同發展,深化“三權到人(戶),權跟人(戶)走”改革,加快實現城鄉公共服務均等化、居民收入均衡化、產業發展融合化。
切實推動區域協調發展。深入實施主體功能區戰略,進一步優化以四大都市區為主體、海洋經濟區和生態功能區為兩翼的區域發展總體格局。積極實施“5211”海洋強省行動,深入推進浙江海洋經濟發展示範區和舟山群島新區建設,統籌抓好海洋資源開發、海洋產業發展、海洋科技創新、海洋文化培育,發展海洋旅遊,加強岸線資源保護和海洋綜合管理,做好溫州海域綜合管理創新試點工作。加快把寧波舟山港建設成為國際一流強港,打造世界級港口集群。謀劃實施“大灣區”建設行動綱要,重點建設杭州灣經濟區,支持台州灣區經濟發展試驗區建設,加強全省重點灣區互聯互通,推進沿海大平台深度開發,大力發展灣區經濟。強化生態功能區保護發展,充分發揮山海並利優勢,著力打造山海協作工程升級版,進一步拓展協作內涵、完善協作平台、深化協作機制,支持“飛地經濟”發展,不斷增強山區和革命老區自我發展能力。積極實施“1210”交通強省行動,集中力量建設高速鐵路、高速公路、機場、軌道交通和內河航道等重大項目,完善國省道路網格局,規劃建設都市區軌道交通網,加快構建都市經濟、海洋經濟、開放經濟、美麗經濟“四大交通走廊”。全力做好對口支援和東西扶貧協作工作。
(四)著力加強民主法治建設。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擴大社會主義民主,厲行社會主義法治,不斷提高法治浙江建設水平。
完善黨的領導方式和執政方式。發揮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支持和保證同級人大、政府、政協和監察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依法依章程獨立負責、協調一致地開展工作。加強和改善黨對政法工作的領導,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切實履行好政法戰線維護社會大局穩定、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保障人民安居樂業的職責使命。加強和改進黨對工青婦等群團組織的領導,不斷增強群團工作和群團組織的政治性、先進性、群眾性。堅決貫徹軍民深度融合發展戰略,充分挖掘優勢,力爭走在前列。大力支持駐浙部隊改革和全面停止有償服務,認真做好國防動員、國防教育、人民防空、雙擁和優撫安置等工作。
在國家政治生活和社會生活中落實人民當家作主。與時俱進推進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生動實踐,統籌推進各級人大工作和建設,充分發揮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作用。堅持和完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支持人民政協積極履行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職能,推動協商民主廣泛多層制度化發展。完善基層黨組織領導的充滿活力的基層群眾自治機制,堅持和發展“後陳經驗”,健全企事業單位民主管理制度,實現政府管理和基層民主良性互動。
統籌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加強和改進黨委對立法工作的領導,發揮人大立法主導作用,加強重點領域立法特別是社會治理立法,切實提高立法質量和效用。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堅持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加強行政執法監督和問責機制建設。依法治理網絡空間,切實維護網絡安全。全面落實司法體制改革各項措施,優化司法職權配置,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加強社會主義法治教育,大力發展法律服務業,健全社會“大普法”工作格局,在全社會形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圍,不斷豐富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的實踐。
積極用好統一戰線法寶畫出最大同心圓。牢牢把握大團結大聯合主題,支持各民主黨派、工商聯和無黨派人士積極發揮作用,加強與黨外人士的團結合作。堅持和完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支持佘族自治縣和民族鄉加快發展,探索城市少數民族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創新。全面貫徹黨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針,切實加強對宗教事務的依法管理,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加強黨外知識分子、港澳統戰和僑務工作,做好新的社會階層人士統戰工作,促進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和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健康成長,不斷鞏固和發展最廣泛的愛國統一戰線。認真做好對台工作,積極促進浙台經濟社會融合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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