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長制的核心,就是由黨政主要領導負責屬地河流生態環境管理,確保每條河流、每個河段都有“負責人”。河長管的是一條河,但要解決的問題,卻超越了一條河。唯有黨政領導擔任河長,才能全面推動上下游、左右岸的全面治理。
如今在浙江,各級河長是包幹河道的第一責任人,要牽頭制定“一河一策”治理方案;同時還需承擔起河道日常管理、協調推進河道治理、監督日常清淤保潔“管、治、保”三位一體的職責。
河長制推動河長治。在省、市、縣、鄉、村五級共6萬多名河長的努力下,高污染企業整治、生活污水納管、河湖清淤、農業面源污染治理等工作協同推進,一條條河流逐漸恢復清澈。
數據顯示,實施河長制以來,我省共關停小企業3萬多家,整治養殖場5萬多戶,消滅垃圾河6500公里,消除黑臭河超5100公里,城鄉環境得以明顯改善。今年一季度,在221個省控水質監測斷面中,Ⅲ類以上水質斷面比例已達82.8%。
在河長制的牽引下,浙江“五水共治”勢如破竹,撬動了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治出了轉型升級新藍海,人們的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都發生了深刻變化。
浙江經驗 全國推廣
2016年12月初,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全面推行河長制的意見》。12月13日,水利部、環保部等國家有關部委,聯合召開貫徹落實《關於全面推行河長制的意見》視頻會議。由此,河長制這一浙江經驗正式走向全國,成為綠色發展的又一生動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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