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2月24日電/“今天一大早代理律師方面就傳來消息,中美輪胎‘雙反’案中方贏了。”2月23日,浙江省商務廳貿易救濟調查局局長韓洪祥興奮地告訴記者,新年伊始,浙江企業積極參與的貿易摩擦案首案告捷。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2月22日表示,從中國進口的公共汽車和卡車輪胎並未損害美國相關行業,因此不會向這些商品課征反傾銷和反補貼稅。
“這個案件涉及的主要產品為載重輪胎。”浙江省涉案企業中策橡膠集團有限公司國際貿易部負責人向記者介紹,早在去年初美國方面便對從中國進口的上述產品發起“雙反”調查。今年1月23日,美國商務部曾宣布終裁結果,認定從中國進口的卡車和公共汽車輪胎存在傾銷和補貼行為。對於這一裁定,商務部貿易救濟局局長王賀軍曾作出回應,表示裁決極其不公平,嚴重損害中國的利益。
美國商務部當時聲稱,中國相關廠商的傾銷幅度為9%和22.57%兩檔,補貼幅度為38.61%至65.46%。基於傾銷幅度和補貼幅度的終裁結果,美商務部將通知美國海關對中國出口的上述產品徵收相應的保證金。
“在案件發生前,我們每個月出口到美國的載重輪胎在3萬到4萬條左右,占到公司對美出口近70%的份額。”中策橡膠有關負責人表示,一旦敗訴,除4%的正常稅率以外,中策橡膠將被額外徵收42%的稅率,這將使得輪胎產品對美出口受到極大影響。“作為輪胎行業的領軍企業,我們與行業協會和行業企業站在一起,積極應對,第一時間將最真實的情況反饋給美國方面。”
韓洪祥告訴記者,要認定傾銷是否成立有三個要件:一是是否存在傾銷;二是有沒有對當地產業造成實質損害;三是這兩者之間有沒有因果關係。所以即便是美國商務部終裁認定存在傾銷和補貼行為,還需另一家聯邦機構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認定是否對美國相關行業有實質性損害,以決定是否徵收反傾銷稅。
今年春節前,省商務廳與中策橡膠集團等企業負責人積極參與由中國五礦化工進出口商會、中國橡膠協會組織的龐大抗辯小組飛往美國,與代理律師一道參加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舉行的聽證會,共同運用規則,表明立場,有效抗辯,直到除夕才返回浙江。
3比2!最終,5名投票委員中有3人反對作出進口產品有損本國行業的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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