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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家庭成員醫保資金可“共濟互助”
http://www.CRNTT.tw   2017-01-17 17:18:58
  中評社北京1月17日電/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日前通報了醫保個人賬戶活化政策,明確個人賬戶歷年資金可用於支付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配偶、子女、父母的醫療保障費用。浙江省成為國內率先出台政策允許家庭成員之間醫保資金進行“共濟互助”的省份。

  光明日報報道,過去,一人參加醫保全家人享用屬於明令禁止的行為。而此次浙江省醫保新政規定,個人賬戶歷年結餘資金可用於支付基本醫療保險按規定由個人承擔的自理、自付、自費醫療費用,以及除國家擴大免疫規劃以外的預防性免疫疫苗費用,或者授權一個或多個家屬進行使用。截至目前,寧波、溫州等9個市已通過信息系統改造,實現家庭成員綁定,個人賬戶餘額實現共濟,涉及個人賬戶6.1萬個,惠及參保人員29.6萬人,個人賬戶共濟金額2.8億元,有效減輕了職工家庭成員的醫療負擔。

  據悉,浙江對此項醫保新政實行分類實施,一類是參保人員與其家屬在同一統籌區參保的,參保人員可向所在統籌區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申請為其家屬綁定社會保障卡;另一類是參保人員與其家屬不在同一統籌區參保的,或者所在統籌區暫不具備綁定條件的,參保人員可持相關費用和身份憑證向所在統籌區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費用核銷業務。

  浙江省還規定,符合條件的參保人員可使用個人賬戶歷年結餘資金為其本人、家屬購買商業健康保險。個人賬戶歷年結餘資金在4000元以上的參保人員,可自願將4000元以上部分為其本人、家屬購買指定的個人賬戶商業健康保險產品。如不足支付的,參保人員可按相同價格自行出資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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