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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政百日壓力倍增,是否可以繼續不把兩岸關係做重點? |
中評社╱題:民進黨兩岸政策的走向與限制因素;作者:張國城(台灣),台北醫學大學通識教育中心副教授;《中國評論》月刊2016年9月號(總第225期)
民進黨一向被認為是台獨政黨,這種印象應該來自於“台獨黨綱。然而所謂台獨黨綱,根本不是影響民進黨兩岸政策的主要因素。本文旨在從一個比較不同的角度,來分析民進黨兩岸政策的走向與限制因素。
不會落實的台獨主張
台獨黨綱制定後,雖然經常遭到質疑,但始終未有廢除的行動。但是歷次選舉,無論中央還是地方,民進黨從未以落實台獨黨綱作為政見,甚至連該黨內部的黨主席選舉,都沒有任何一次有任何候選人提出若當選黨主席後,如何落實台獨黨綱的路線圖或時程表。這樣的態度,也給之後的修正和重新詮釋提供了一定程序的依據。
1996年總統選舉,民進黨得票不及百分之三十之後,民進黨出現調整台獨黨綱的聲音。1999年5月8日,民進黨在第8屆全國黨員代表大會(全代會)第2次全體會議中,通過“台灣前途決議文”,宣稱台灣“事實上”已成為一個主權獨立的民主國家,“其主權領域僅及於台澎金馬與其附屬島嶼,以及符合國際法規定之領海與鄰接水域”。台灣“固然依目前憲法稱為中華民國,但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既是歷史事實,也是現實狀態”;《台灣前途決議文》主張,“任何有關獨立現狀的更動”都必須經由台灣全體住民以公民投票方式決定。
自此之後,民進黨出現“中華民國就是台灣,台灣就是中華民國”這種說法。這是將中華民國直接視為一個國家而非中國內部的一個政權,而台灣則在未經正式宣佈成為國家的情況下,直接借用中華民國因為曾做為“中國合法代表”而獲得、繼受下來的國家特徵,從“中華民國政權統治下的領土”直接自居為一個國家。
此外,“台灣前途決議文”被民進黨拿來作為不依循台獨黨綱進行建國、制憲的原因——因為台灣已經是“國家”,所以無需再宣佈獨立建國;而現有的中華民國憲法就直接成為台灣這個“國家”的憲法,因此也不必再制憲。這不僅是典型的“拿來主義”,也開啟了對台獨黨綱正式彈性解釋的大門。
因為這種“容許彈性解釋”的邏輯,蔡英文乃以“維持兩岸現狀”為2016的兩岸政策基調。這也是因為近年來,維持現狀已成為島內持續穩定的主流民意,在各項民調中均獲得多數民眾支持,美國也一再表態反對任何一方片面改變現狀。蔡英文主動迎合這種需求,宣稱“民進黨處理兩岸關係的基本原則就是維持兩岸現狀”。這一政策的特色在於:
(一)因為維持現狀,因此仍承諾維持中華民國憲政體制,也不中止馬政府時代與中方簽訂的23項協議。①
(二)對現狀的內涵模糊處理,對維持現狀的方法也避而不談。
(三)承認並堅守“台灣與中國互不相屬”,並將此詮釋為“現狀”,所以與2008年以來國民黨“九二共識”的“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現狀”,及北京堅持的“以一個中國原則為基礎”的現狀,是不同的概念。但也出現了“現狀各自表述”的奇特狀況。
(四)沒有直接改變“兩國論”、“一邊一國論”的立場,並未超越“台灣前途決議文”的基調,但也不再重申。也就是說,所謂“台灣前途決議文”比台獨黨綱更快遭到凍結。
“台獨黨綱中真的被落實的,反倒是“以台灣社會共同體為基礎,依保障文化多元發展的原則重新調整國民教育內容,使人民之國家、社會、文化認同自然發展成熟,而建立符合現實之國民意識”。台灣中小學課綱自1990年代開始,本土史地、語言內容逐步增加;1998年,通過《原住民族教育法》,2007年2月2日公佈《國家語言發展法草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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