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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文端:司法覆核衝擊大局應拒受理
http://www.CRNTT.tw   2020-08-05 13:15:30
  中評社香港8月5日電/全國僑聯副主席、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理事長盧文端在《文匯報》撰文表示:臭名昭著的所謂“長洲覆核王”郭卓堅,在反對派支持下,就特區政府押後選舉申請司法覆核,其嚴重性質不僅是以一己政治私利凌駕市民的生命健康安全,衝擊防疫大局,更是擺法院上枱,損害司法獨立,企圖利用香港的法庭對抗中央,怎麼能不激發社會各界強烈譴責?!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具有不可挑戰的法律地位和權威。即使有人針對人大決定提司法覆核,本港法院也無權受理,更遑論推翻有關決定。中央政府已經表明將就立法會“真空期”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決定,特區法院若批出覆核許可,不僅於情於理於法不合,而且將嚴重違背所需遵循的憲制秩序。特區法院理應拒絕受理郭卓堅的司法覆核。

  特區政府因應嚴峻疫情,把立法會選舉押後一年。郭卓堅在反對派支持下竟然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頒禁制令阻止立法會選舉延期。向為反對派馬前卒進行司法覆核的郭卓堅,多年來濫用司法覆核,已經因多次敗訴而需支付156萬元訟費,被律政司入稟申請破產。郭卓堅今次再提出司法覆核挑戰社會公義和憲制秩序,激發社會各界強烈批評。

  押後選舉決定合理合情合法負責任

  郭卓堅的覆核申請理據存重大事實錯誤。基本法第69條訂明立法會除了第一屆任期是2年外,每一屆都是任期4年。特首林鄭月娥以《緊急法》將第七屆的立法會選舉日推遲1年,並非將議員任期改為5年。郭卓堅聲稱,林鄭特首將選舉延後1年,是把立法會任期改為5年,違反基本法第69條關於立法會任期4年的規定。這種司法覆核申請邏輯錯亂,連基本事實都搞錯,簡直是貽笑大方。

  生命安全比什麼都重要!全球已經有60多個國家或地區因防疫而推遲選舉,而香港第三波疫情高燒未退,市民的生命健康安全受到嚴重威脅。特區政府因應疫情風險,根據《緊急法》押後立法會選舉1年,首要考慮是保障市民健康和生命安全,不僅有利於全社會集中精力防疫抗疫,而且有利於維護選舉的公平、公正,受到社會各界支持和歡迎,具有堅實的民意基礎,是合理合情合法、負責任的決定。

  目前,中央已應特區政府請求,為香港防疫抗疫提供一切必要的支持,香港社會各界更需與特區政府一道,齊心抗疫,共渡難關。郭卓堅及其背後的反對派此時倒行逆施,提出覆核要求禁制押後選舉,衝擊防疫大局,是以一己政治私利凌駕市民的生命健康安全,必須予以強烈譴責!

  司法覆核挑戰人大權威性質嚴重

  眾所周知,林鄭特首已就押後選舉向中央人民政府呈交緊急報告,國務院明確回覆,不僅全力支持特區政府押後選舉的決定,而且表明,對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七屆立法會推遲情況下如何處理立法機關空缺的問題,中央人民政府將依法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作出決定。中央政府並要求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應依法做好第七屆立法會選舉推遲涉及的相關工作。

  必須強調的是,全國人大常委會就如何處理立法機關空缺的問題作出決定,將會為特區政府押後選舉提供不可撼動的憲制性法律基礎。本港高等法院2017年對“一地兩檢”司法覆核的判詞也清楚講明人大常委會決定的性質和地位,其中包括:(1)人大常委會的決定等同“釋法”,本港法院無權裁定有關決定不具法律效力;(2)人大常委會有權決定某個議題是否符合基本法及“一國兩制”;(3)人大常委會可以通過頒布決定來行使其監督權;(4)人大常委會可以在基本法的框架外,制定對本港有法律約束力的規定。然而,在中央政府已經表明提請人大常委會就香港押後選舉一事作出決定的情況下,郭卓堅在反對派支持下仍然申請司法覆核,顯然是刻意挑戰中央權威,觸碰“一國兩制”原則底線,性質極為嚴重。

  法院若批出覆核許可不合情理法

  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具有不可挑戰的法律地位和權威。即使有人針對人大決定提司法覆核,本港法院也無權受理,更遑論推翻有關決定。

  中央政府已經表明將就立法會“真空期”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決定,此前特區法院若批予司法覆核許可,不符合其憲制地位。郭卓堅及其背後的反對派對特區政府押後選舉提出司法覆核,不僅是將防疫問題政治化,擺法院上枱,損害司法獨立,更是企圖利用香港的法庭對抗中央。

  特區法院若批出覆核許可,不僅於情於理於法不合,而且將嚴重違背所需遵循的憲制秩序。特區法院不應該受理郭卓堅對押後選舉的司法覆核。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發言人去年11月就《禁止蒙面規例》司法覆核案一審判決發表談話指出,香港法院沒有所謂“違憲審查權”,如果香港社會和法院不能知所行止,中央將不得不出手予以糾正。

  (來源:文匯報,作者系全國僑聯副主席、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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