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月娥用三個詞描述他們的行為:雙重標準、虛偽和謊言。
“比如國家安全,每個國家都有自己的國家安全法,但當香港國安法實施時,他們卻指責我們;比如‘愛國者治港’,每一個國家都要求公務員愛國,但當我們要求公務員宣誓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和擁護基本法時,他們說我們在扼殺言論自由;比如暴力,我們的警察高度文明,但一些政府和媒體總是指責有‘警暴’,當警察在他們國家受到攻擊時,卻說是不能接受的。”林鄭月娥說,還有很多例子證明他們的雙重標準毫無廉恥,且明目張膽。
關於虛偽,林鄭月娥反問:“他們說要和香港人站在一起,但是否問過香港人我們想要什麼?”她說,“我們想要和平與穩定,但在很長一段時間裡,每當人們的立場與暴徒不同時,就會受到攻擊甚至被放火焚燒,他們有沒有說和這些香港人(站在一起)?沒有。”
至於謊言,林鄭月娥說:“有些事情就是在撒謊,完全不是事實,最大的謊言是關於《中英聯合聲明》。每次他們都指責我們,說中國違反了《中英聯合聲明》。但如果你問違反了聯合聲明的哪個條款,他們就沉默了。他們引用不出具體條款。”
“對我個人、香港特區政府官員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級官員的‘制裁’,我認為我們不會被嚇倒,我們將繼續做正確的事情,保衛國家,保衛香港特區。”林鄭月娥最後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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