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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港獨”恐嚇 應受譴責
http://www.CRNTT.tw   2016-08-13 09:48:46
 
  被取消參選資格的本土民主前線梁天琦曾聲稱擁護《基本法》及不再主張“港獨”。林鄭昨指,為保證立法會選舉合法、公開、公平、誠實進行,一定要依法嚴格處理,她強調“誠實十分重要,因為現在每日都看到,有人擘住眼講大話,做些不誠實的言行,為求進入立法會”,政府不能讓有關人士含糊其詞,必須嚴格地依法處理,確保議員效忠《基本法》。

  對於有立法會參選人被選舉主任決定提名無效,林鄭認為若有人認為有關決定不是合法合憲,可循司法程序解決,包括提出選舉呈請,而不是對選舉主任採取網上欺凌、寄刀片和粉末等恐嚇方式,這些行為是違法,應受到譴責。她說,立法會條例指明只有選舉主任才可決定是否信納參選人的提名,即使是選管會主席馮驊亦沒職權決定。

  表揚選舉主任把關

  她表揚選舉主任依法履行職責,確保選舉在合法、公開、公平和誠實原則下進行,為選舉做好把關工作,應該得到社會廣泛支持。她又強調,香港要繼續成功,政府必須立場堅定,並繼續維護《基本法》。

  此外,林鄭月娥亦反駁,社會上一些偏激青年聲稱因制訂《基本法》時沒被諮詢而毋須遵守及維護《基本法》,指出《基本法》起草及制訂過程中經過多番諮詢,包括回應港人意見才頒佈。

  (來源:大公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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