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月13日電/2017年年底,英國移民局出具了一份共75頁的調整草案,涉及計分積點制簽證、家庭類簽證、訪問簽證、永居申請等多個方面。這意味著這次的調整不只是蜻蜓點水。對申請移民的中國人影響較大的,是計分制下的陪伴簽證(PBS)的居住要求。
據香港《星島日報》報道,根據目前的條例規定,主申請人的附屬申請人在申請永居時是無須滿足居住時間要求的。但從2018年1月11日起,PBS計分制下的附屬配偶申請永居時,須與主申請人一致,在遞交永居申請前的連續5年內,每12個月內離開英國不得超過180天。換言之,“一人申請,全家拿永居”的政策一去不複返。附屬申請人在申請永居時也需要滿足相關條件。英國投資移民、英國企業家移民等項目的申請人都受此政策影響。
英國內政部明確規定新政不回溯,即新法案對於2018年1月11日前遞交永居申請的配偶申請人不受影響,但未在2018年1月11日之前遞交續簽申請的申請者,在續簽時,配偶須在第四年及第五年按照每年離境不超過180天來計算,才能在第5年年底申請永居。
而未在2018年1月11日前遞交首次申請的申請者,配偶須與主申請人一樣按照每年不得離境180天來計算。
早在2016年11月,英國內政部公布的移民條例變更中,就新增了一條關於PBS計分制下的附屬申請人申請永居的要求注釋,顯示布局已久。夾雜著英國投資移民漲價風聲,未來英國移民政策縮緊將是大勢所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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