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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醫保局回應將部分藥品調出醫保目錄
http://www.CRNTT.tw   2022-07-23 13:34:10
  中評社北京7月23日電/據央視網報導,據“國家醫保局”微信公眾號消息,近日,有媒體發布“部分藥品年底將調出地方醫保目錄”等新聞,引發一定社會關注。這些藥品為什麼調出醫保目錄?會不會影響患者用藥?記者就相關問題採訪了國家醫療保障局醫藥服務管理司相關負責人。

  問:去年9月份,國務院辦公廳印發《“十四五”全民醫療保障規劃》,提出“2022年實現全國基本醫保用藥範圍基本統一”,請問有關政策目的是什麼,為什麼有這樣的考慮?

  答:國家醫保局自2018年組建以來,始終高度重視醫保藥品目錄管理工作,醫保藥品目錄准入方式進行了重大改革,創新建立藥品目錄准入談判機制,在堅持保基本、可持續基礎上,把更多新藥好藥納入醫保用藥範圍。一是在准入談判方面,積極發揮醫保戰略購買優勢,依托全球人口最多藥品市場,整合全國用量開展價格談判,許多“天價藥”談出“平民價”,多數藥品獲得全球最低價。通過准入談判,4年累計250個藥品新增進入目錄,平均降價超50%。二是建立動態調整機制,調整周期從過去最長的八年大幅縮減至一年,4年累計納入507個新藥好藥,調出391個療效不確切藥品,現行版醫保目錄西藥和中成藥增至2860種。三是在藥品結構方面,腫瘤藥、慢性病、罕見病和兒童用藥等保障短板逐步補齊,醫保目錄內藥品結構和療效水平大幅優化,多數治療領域的藥品保障實現與國際同步,保障能力明顯提升。四是著力推行“雙通道”機制,明確醫療機構作為談判藥備藥主體的責任,同時將定點零售藥店納入談判藥供應保障範圍,讓患者盡快用上談判藥品,極大提升談判藥品可及性。總的來看,近年來醫保用藥保障範圍明顯擴大、水平顯著提升,有效減輕了參保患者用藥負擔。

  在穩步擴大國家醫保藥品目錄的同時,針對醫保事業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問題,國家醫保局堅決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把完善醫療保障制度的統一性和規範性作為一項重點任務。2020年2月印發的《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見》明確提出,要逐步實現全國醫保用藥範圍基本統一。2022年《政府工作報告》也把實現全國醫保用藥範圍基本統一列入今年工作任務。根據黨中央、國務院要求,國家醫療保障局積極穩妥推進全國醫保用藥範圍基本統一工作,綜合考慮各地醫保基金承受能力、臨床和群眾用藥習慣、藥品更新換代周期等各種因素,研究制定了地方增補藥品三年“消化”計畫,即從2020年開始,按照第1年40%、第2年40%、第3年20%的比例逐步調出原省級藥品目錄內按規定調增的藥品,到2022年底實現全國醫保用藥範圍基本統一。

  基本醫保制度建立之初,針對當時國家醫保藥品目錄品種少、地區間用藥習慣差異大的情況,國家允許各省份根據本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醫療需求和用藥習慣等實際情況,可以自行增補部分藥品,但不能超過國家目錄“乙類藥品”數量的15%,這是針對當時醫保環境的權宜之策。近年來,我國醫療保障事業快速發展,國家醫保藥品目錄實行每年動態調整,4年間500多個新藥好藥被納入目錄,而且通過談判後藥品價格大幅降低,國家醫保藥品目錄的保障能力和水平已今非昔比,地方增補藥品基本都可被國家目錄中的藥品更好替代,繼續保留地方增補藥品意義不大,反而造成醫保藥品目錄管理的碎片化,影響醫保制度的統一性、公平性和平衡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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