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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事業單位調薪:養老金並軌財政負擔苦十年
http://www.CRNTT.tw   2015-08-06 11:12:15
 
  按此比例計算,上述事業單位人員的繳費基數為7000餘元。據記者了解,改革前,與其相同級別退休人員的退休金為5000多元/月,養老金替代率在80%左右。

  “養老金並軌後對養老金替代率產生的影響,現在看並不會很大。”8月4日,新華社瞭望智庫研究員孫博接受《華夏時報》記者採訪時表示,隨著基本工資調整的完成,各地養老金並軌的實施方案正逐漸成熟。

  山東省7月29日率先發布了養老改革《實施辦法》,並定下時間表:9月底前,全省機關事業單位要按照《實施辦法》組織參保繳費、計發待遇。

  記者在《實施辦法》的“關於改革前後待遇的銜接政策”部分了解到,為保證改革的平穩過渡,避免改革前後退休人員待遇的大幅波動,基本養老金待遇實行“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中人逐步過渡辦法”;其中,為更好地保障“中人”待遇平穩過渡,自改革之日起設立10年過渡期。過渡期內,按照“保低限高”的原則,實行新老辦法對比。

  “山東的社保體系相對比較健全,這種新老制度銜接的方案可視為一個範本。”不過,孫博強調,這種情況下,工資基數相同的條件下,企業員工與機關事業單位的退休金水平依然會有較大差距,畢竟,職業年金是強制繳納,而企業年金尚屬自願繳納階段。

  目前,我國建立年金的企業只占企業總數的千分之四左右,而這種單層次的養老金來源,也成為造成我國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水平較低的重要原因之一。

  財政負擔再苦十年

  目前,我國機關事業單位有近4000萬在職人員,離退休制度一直屬於國家保險模式,也就是個人不繳納任何保險費,個人賬戶為空賬,養老制度一旦並軌,這無疑將構成巨大的轉制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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