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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評:大陸再重判台籍詐騙犯 嚴懲以求震懾
http://www.CRNTT.tw   2018-06-15 00:53:39
  中評社快評/廣州市人民法院本月13日對由亞美尼遣送大陸的29名台灣電信詐騙犯判處重刑,主嫌陳俊志、林宗儒分別被判有期徒刑11年和10年6個月,其餘27人則判3至10年不等,並處罰金。

  這是大陸法院第二次重判台籍詐騙犯。去年12月21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一宗涉及台籍人士的特大跨境電信詐騙案作出一審判決,44名台籍詐騙犯被判刑,其中兩主嫌遭判刑15年。

  重判台籍詐騙犯,既為兩岸受騙的被害人討回公道,也為震懾跨境電信詐騙犯罪,為民除害,兩岸民眾同聲叫好。犯罪就應該嚴懲而不是縱容,大陸對詐騙罪犯從嚴懲治,毫不手軟,有台灣名嘴說,“對詐騙犯的震懾,大陸比鞭刑還有用”。

  據台灣官方統計,目前有376名台籍嫌犯關押在中國大陸,除了此次被判刑的遣返自亞美尼亞的嫌犯之外,還有分別來自另外七個國家的數百名台籍詐騙嫌犯等待審判。台灣當局認為電信詐騙案難以防範,若要根絕犯罪,得靠兩岸透過司法合作,落實瓦解犯罪集團。

  大陸國台辦曾指出,大陸方面將跨境電信詐騙犯罪分子繩之以法,受到兩岸同胞的充分肯定和認同,也得到了國際社會的理解和支持,陸方將繼續本著有利於打擊犯罪、有利於維護司法公正、有利於保護被害人權益的立場,依法懲治電信詐騙犯罪,絕不容許任何的犯罪分子逍遙法外。

  當前兩岸關係不佳,官方接觸中斷,台灣當局想要的司法合作,沒有辦法進行。未來還有更多的台籍詐騙犯在大陸遭重判,當是非對錯回歸事實本身,遣送詐騙犯、重判詐騙犯,就能以平常心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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