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動輒以武力或者威脅採用武力顛覆其他國家的政權,引起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多數成員的高度警惕,他們對美國等西方國家提出的“人權高於主權”沒有照單全收,而是要求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根據具體情況充分聽取成員的意見。美國等少數西方發達國家試圖借助於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宣揚自己的價值觀,對發展中國家開展“顔色革命”,可是,遭到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多數成員強烈反對,美國在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的處境越來越尷尬。
特別值得注意的是,由於美國支持以色列違反聯合國通過的一系列關於巴勒斯坦的決議,肆意破壞巴勒斯坦人的家園,侵犯巴勒斯坦人的人權,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多次通過民主投票批評以色列的錯誤行徑。美國之所以退出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就是因為美國認為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已經無法成為美國操縱的工具,聯合國人權理事會通過的一系列決議不利於以色列繼續占領巴勒斯坦的領土,因此,美國決定退出聯合國人權理事會以表達自己的抗議。
在國際人權事業發展過程中,存在兩種完全不同的發展道路:第一種是假借民主價值觀念對其他國家主權橫加干涉。聯合國經社理事會下屬的聯合國人權委員會之所以對包括中國在內的廣大發展中國家提出批評,就是因為以美國為首的西方國家認為,聯合國人權委員會應當推廣美國的民主價值,凡是和美國民主制度不相匹配的國家都是獨裁國家;凡是拒絕民主選舉的國家都是專制國家。聯合國人權委員會絲毫沒有意識到世界的多樣性,沒有意識到各國政治經濟社會文化制度的差異,沒有意識到在保護人權方面可以選擇不同的發展道路。由於美國等西方國家把聯合國人權委員會看作是推銷美國民主價值的重要機構,借助於聯合國人權委員會譴責發展中國家“侵犯人權”行為,結果導致聯合國人權委員會成為對抗的機構,聯合國人權委員會的投票變成東西方的對壘。
正是由於聯合國人權委員會在保護人權方面採取的是一種對立立場而不是合作立場,聯合國大會多數成員才會投票表決組建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取代聯合國人權委員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