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12月3日(評論員 林淑玲)民進黨政府拒接受一個中國原則的九二共識,以不變應萬變。近期更發動系列修法,其中以《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將刪除第一條開頭的“國家統一前”五個字最為劇烈。民進黨這種徘徊在紅線邊緣的修法動作,以目前的兩岸僵局,可說是步步驚心。
民進黨2016之後完全執政,只要綠營鐵心要修法,沒有不會過的。最近涉及兩岸關係的修法動作一波波,儘管諸多敏感法案都不是由行政院發動,也沒有“院版”,但從參與連署綠委的分量、背景不難看出高層意志的傳達。以《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簡稱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為例,簽字連署的陳明文是英系頭龍立委,蕭美琴與蔡英文總統於公於私關係密切,若非高層認可,這些指標性綠委不可能加入連署。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是台灣政府處理兩岸關係的母法,96個條文,第一條開宗明義就是“國家統一前”,這是源於中華民國憲法的一中定位,兩岸同屬一個國家。綠營立委這次提出的修正草案,儘管沒有動到“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的兩岸兩區結構,卻直接把“統一”摘除。參與連署的民進黨立委黃偉哲受訪的說法是:“不是所有法律都要把‘憲法’的這個大帽子帶進條文裡,任何法律刪除這五個字,也沒有違憲問題。”
綠委的說法意味著,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修法只是一個開端。其它還有“國家統一前”詞句的法律,後續也可能被修掉。“去統一”只是一次性的處理,還是民進黨政府漸進式往“法理台獨邁進的開端?先處理法律,再動到憲法?受到矚目。
事實上,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法前,蔡政府已於今年9月15日正式裁撤蒙藏委員會,把相關業務移撥至文化部與陸委會。只有6人移至陸委會,在港澳處下設蒙藏科,而非如前政府的規劃分設蒙事處、藏事處。其他多數業務與人員都移到文化部。蒙藏委員會自中華民國建國之初就已成立,1928年升格為行政院所屬部會,在台雖業務有限卻是一個中國的法統象徵。蔡政府先裁機關再廢組織法,在行政體系甚為少見,可見之急、之堅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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