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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中山開創、鄧小平發展的“一國異(兩)制”是兩岸最大公約數
http://www.CRNTT.tw   2022-01-11 10:47:22
  中評社╱題:孫中山開創、鄧小平發展的“一國異(兩)制”是兩岸最大公約數 作者:王華(上海),國防大學政治學院軍事學碩士、退役陸軍中校、現為上海春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總經理、春曉智庫負責人

  【摘要】“一國兩制”在台灣被長期污名化,這與台灣社會對“一國兩制”有太多太深的門戶之見有很大關聯。實際上,在大陸的民國時期,雖然沒有“一國兩制”這個“說法”,但是一直有“一國兩制”這種“做法”,并且這一“做法”還是由孫中山先生開創的。由孫中山先生所開創的“一國異(兩)制”政治實踐與政治探索,開始於1912年2月6日的南京,結束於1959年3月28日的西藏。如果我們能把這一段歷史的來龍去脈厘清,有助於更多的台灣人民拋棄門戶之見,以理性心理、平和心態去接受孫中山開創、鄧小平發展的“一國異(兩)制”。

  自1982年1月11日,鄧小平提出“一國兩制”政治構想以來,“一國兩制”在台灣社會被極度污名化,台人若有表示認同者,通常會被視為“政治失格”、“喪權辱國”、“賣國求榮”。之所以出現這樣一種情況,無外乎台灣人民對“一國兩制”岐見太深,并且還有擴大和惡化之勢。

  台灣本不該如此,因為在大陸的民國時期,雖然沒有“一國兩制”這個“說法”,但是一直有“一國兩制”這個“做法”,并且這一“做法”還是由孫中山先生開創的。

  一、由孫中山先生所開創的“一國異(兩)制”政治實踐與政治探索,開始於1912年2月6日的南京,結束於1959年3月28日的西藏

  1911年10月10日,辛亥革命爆發,南方諸省紛紛宣布獨立,脫離滿清統治。1912年1月1日,中華民國於南京建立,孫中山先生任臨時大總統。

  2月1日,蒙古王公聯合會致電孫中山先生,電稱:“合五大民族組織共和政體……此本無所用其反對。惟以蒙古制度、風俗、語言、文字,與內地不同,又以地居全國大半,民風強悍,逼外強鄰,危險實多……”,要求新建立的中華民國政府,不僅要考慮蒙古王公的特殊利益,而且還要維持蒙古固有的社會制度,其中最核心的就是保留內外蒙古“封建王爵世襲制”,這當然也是蒙古王公最關心的一個話題。

  後來,西藏地方當局也向中華民國政府和大總統孫中山提出類似要求,希望保留西藏地區的“封建農奴制”及政教合一體制。

  當時沙皇俄國有支持內外蒙古脫離中國獨立的圖謀,英國及英屬印度對支持西藏獨立、脫離中國,也是蠢蠢欲動。如果孫中山先生不能審時度勢,非要堅持“一國同制”,非要全國各地均實行共和體制,刺激內外蒙古和西藏地區獨立,那麼中華民國1142萬平方公里的國土就有可能會失去418萬平方公里,其中外蒙古180萬平方公里,內蒙古118萬平方公里,西藏120萬平方公里。

  孫中山先生為了維護國家領土和主權完整,迫於政治現實,作出政治妥協。同意在中原內地省份行“新制”的基礎上,允許邊疆偏遠省區留“舊制”,即中華民國政府特許內外蒙古和西藏地區保留舊有社會制度。

  當時袁世凱派出的北方代表團正與南方和談,2月6日,根據孫中山先生提議,南北和談雙方代表緊急通過了《關於滿蒙回藏各族待遇之條件》,并電告蒙古王公聯合會,特許內外蒙古保留“封建王爵世襲制”及其它舊有社會制度;也電告西藏地方當局,特許西藏地區保留“封建農奴制”和政教合一體制,西藏貴族階層和封建農奴主的舊有利益維持不變。所以1912年2月6日是孫中山先生開創“一國異(兩)制”政治實踐和政治探索的起始。

  據黃興之子黃一寰回憶,當年孫中山先生與黃興、宋教仁等人談到蒙藏異制問題時,也曾說過:“蒙藏地方作為邊疆地區,與我們中原情況不一樣,我們可以在一個國家內部實行相異的社會制度”,因此孫中山先生治理邊疆地區的思想和觀點可以簡縮概括為四個字:“一國異制”。

  考慮到目前“一國兩制”的提法在台灣社會已經被某些別有用心的人嚴重污名化,并且絕大多數台灣人民對大陸有太多太深的意識形態和門戶之見,基於現實原因,把孫中山先生所確立的中原內地省份行“新制”,邊疆偏遠省區留“舊制”的做法,簡縮概括為“一國異制”,與“一國兩制”提法作一適當區隔,確有必要。

  “一國異制”實行後的第6天,即2月12日,清帝遜位,滿清政權走入歷史。

  4月1日,孫中山先生至南京臨時參議院正式宣布解職,發表告別演說:“本大總統於中華民國正月初一日來南京就職,今日四月初一日至貴院宣布解職。三月以來,南北統一,戰事告終,造成完全無缺之中華民國……本大總統受職之初,不料有如此之好結果,亦不料以極短之時間,而能建立如此之大事業……”

  孫中山先生所說的“造成完全無缺之中華民國”,“一國異制”顯然是其重要的制度保障。若沒有“一國異制”,中華民國可能會失去三分之一以上的領土,“完全無缺之中華民國”將很難得到保證,因此孫中山先生所開創的“一國異制”實質上就是中華民國的“開國之制”。若沒有這個“開國之制”,中華民國就開不出1142萬平方公里的廣闊國土,也不可能成為僅次於俄國的世界第二大領土國。

  同年9月20日,中華民國政府進一步發布《加進實贊共和之蒙古各札薩克王公封爵》,宣布:“凡蒙古王公,效忠民國,實贊共和者,各照原有爵位加晉一級”。於是有些蒙古貴族,在清朝時原本不是王,現在也能被中華民國政府晉封為郡王;已經是郡王的蒙古貴族,現在可以晉封為親王;已經是親王的蒙古貴族,現在可以晉封為汗王。汗王是蒙古王公爵位的最高等級,已經到頂了,雖然不能再行晉封,但是汗王老婆多,孩子也多,可以在其兒孫當中,另外再加封一個。於是不僅內蒙古王公願意效忠中華民國政府,甚至連已經宣布獨立的外蒙古王公也願意支持中華民國政府。

  辛亥革命爆發後,南方諸省紛紛宣布獨立,外蒙古也混水摸魚宣布“獨立”,祇是他們這個“獨立”與其他省區不一樣,不僅要脫離清政府,還要脫離中國,1911年12月28日外蒙古第八世哲布尊丹巴·博克多格根自稱“大蒙古國皇帝”。 

  然而此後,中華民國政府依托孫中山先生所開創的“一國異制”,開出優惠條件,極力爭取外蒙古王公支持。外蒙古第八世哲布尊丹巴被迫於1915年6月宣布取消外蒙古獨立,改為“自治”,并承認外蒙古為中國領土之一部分,第八世哲布尊丹巴還接受了中華民國政府册封的汗王爵位(呼圖克圖汗)。1919年,中華民國西北籌邊使徐樹錚率領近一萬名西北邊防軍進駐外蒙首府庫倫,恢復中國政府在外蒙古的駐軍。

  1920年,因為軍閥混戰,直皖戰爭爆發,北洋政府段祺瑞誤信身邊幕僚周善培之言,作出撤軍外蒙古的錯誤決定,導致白俄恩琴軍隊乘虛而入。後來蘇俄紅軍以尾隨追擊白俄恩琴為名,長期占據外蒙古,并廢除舊有社會制度,導致孫中山先生所開創的“一國異制”在外蒙古過早結束。

  第二次國共內戰後期,“一國異制”在內蒙古宣布結束。

  1959年3月26日,達賴喇嘛宣布“西藏獨立”,成立“西藏臨時政府”,以失敗告終,逃往印度。兩天後,即3月2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決定,廢除西藏“封建農奴制”和政教合一體制,100多萬農奴(內含20多萬奴隸)翻身成為自由人。

  自此,孫中山先生所開創的“一國異制”在內外蒙古和西藏地區全部結束。從1912年2月6日南京的開始,到1959年3月28日西藏的結束,孫中山先生所開創的“一國異制”經歷47年的歲月,時間不算短,所以始於中華民國建國之初的“一國異制”實際就是中華民國行之有年的“建國傳統”。

  二、孫中山的“一國異制”和鄧小平的“一國兩制”有什麼區別

  在筆者看來,兩者區別就如同台灣米和大陸米的區別。各取一粒米,放在顯微鏡下,請最有經驗的老農或者最有學識的農業科學家來觀看,也不一定能分清楚,誰是台灣米,誰是大陸米,兩者沒有多大區別。

  但是對於有“心結”的人來說,台灣米和大陸米有天壤之別:“台灣米”就是“愛台米”,大陸米若是吃上一口,弄不好就是“舔中賣台米”……

  孫中山的“一國異制”和鄧小平的“一國兩制”,如果非要說出一個區別來,祇能說是產地和來源有不同:“一國異制”來源於孫中山,“一國兩制”來源於鄧小平;“一國異制”產自1912年2月那個時空的中華民國首都南京;“一國兩制”產自1982年1月那個時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首都北京。

  考慮到孫中山的“一國異制”和鄧小平的“一國兩制”沒有本質區別,都是指在一個國家之內,執政者為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迫於政治現實,作出政治妥協,同意在不同的地區實行不一樣的社會制度。因此為了打破台獨民粹,消除兩岸門戶之見,在尋求未來和平統一的征程中,需要實現兩個“合體”:一是1912年2月的中華民國“建國傳統”與1982年1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兩岸構想”實現合體;二是孫中山的“一國異制”和鄧小平的“一國兩制”實現合體,成“一國異(兩)制”。

  三、鄧小平對“一國異(兩)制”的發展和貢獻

  鄧小平是“一國異(兩)制”在新時期的繼承者和發展者,也是“一國兩制”名詞概念的最早提出者。

  “一國兩制”名詞概念是作為“解放台灣”提法的替換詞出現的。1979年1月30日,赴美國訪問的鄧小平對美國參議院多數黨領袖伯德等人說:“我肯定你們已經注意到我們不再用‘解放台灣’這個提法了,而改稱我們要解決台灣回歸祖國、完成統一大業的問題。台灣問題不再使用‘解放’一詞,這表示了我們的一種願望,希望用和平方式解決。祇要台灣回歸祖國,我們將尊重那裡的現實和現行制度……”

  當時的大陸正處於由“解放台灣”提法向“一國兩制”提法轉換的過渡時期,雖然當時尚沒有創制“一國兩制”的名詞概念,但是這一次是鄧小平在兩岸議題上首次提出“一國兩制”的精神內涵。

  “解放台灣”一詞改稱“我們要解決台灣回歸祖國、完成統一大業的問題”,顯然不易於民衆識記和社會傳播。為此,1982年1月11日,鄧小平在會見美國華人協會主席李耀滋時,首次提出了“一個國家,兩種制度”概念,簡稱“一國兩制”。

  孫中山時期,不存在用“一國兩制”替換“解放台灣”提法的問題,所以不需要專門創制“一國兩制”或“一國異制”的名詞概念。“一國異(兩)制”在民國建立時算是“大事”,卻并非“難事”。那時沒有意識形態上的干擾和對立,南方革命政府內部沒有爭議,北方北洋集團也沒有異議。既然大家對中原內地省份行“新制”,邊疆偏遠省區留“舊制”,都沒有不同意見,那直接去做就好了,沒必要非要弄出一個“一國異(兩)制”的名詞概念。所以在民國時期,祇有“一國異(兩)制”這個做法,沒有“一國異(兩)制”這個說法。

  四、以孫中山開創、鄧小平發展的“一國異(兩)制”實現國家和平統一,是兩岸人民最大的公約數,也是最大的同心圓

  在和平的條件下,爭取“一國同制”不現實。然而“一國異(兩)制”始於1912年中華民國建立之初,是中華民國國父孫中山先生所開創的中華民國“開國之制”和“建國傳統”,台灣人民沒有理由拒絕它,更沒有理由敵視它。台灣人民應該尊重兩岸同屬一國之現狀,正視兩岸并存異制之現實,擁抱中華民國“開國之制”,恢復中華民國“建國傳統”,比照1912年2月6日中原內地省份行“新制”,邊疆偏遠省區留“舊制”之辦法,迎接國家的和平統一。

  以孫中山開創、鄧小平發展的“一國異(兩)制”實現國家和平統一,是兩岸人民最大的公約數,也是最大的同心圓,我們相信它不僅能够被大陸地區人民所接受,也會被越來越多的台灣地區人民所認可;我們也相信未來將有越來越多的台灣民衆會向中華民國國父孫中山先生及其“一國異(兩)制”致以崇高的敬意,因為孫中山的“一國異(兩)制”可以為台灣人民帶來和平!

  (全文刊載於《中國評論》月刊2021年12月號,總第28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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