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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城施策推進城中村改造
http://www.CRNTT.tw   2024-01-03 08:41:41
  中評社北京1月3日電/2023年7月21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關於在超大特大城市積極穩步推進城中村改造的指導意見》,這是一項重大民生工程。
  
  經濟日報發表中國房地產業協會會長馮俊文章表示,改革開放以後,城市化進程大大加快,隨著在經濟結構中非農產業比重不斷提高和人口向城市集中,形成了“城中村”這一特殊現象,有些“城中村”已經嵌入城市之中。“城中村”的形成,其經濟因素是城市快速擴展過程中,城市周邊的農村地區也在自發進行產業結構調整,由農業向非農產業演進。“城中村”對城市而言,除了居住功能,還集聚了相當多的物流、倉儲功能。
  
  “城中村”的存在,緩解了城市高速發展中居住生活空間不足的矛盾,但也帶來不少問題。主要是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短缺,居住環境較差,建築物安全隱患多,社會管理比較薄弱。由此形成了“城中村”居民生產、生活條件與周邊城市地區的居民生產、生活條件有很大落差。“城中村”是城市自身內部發展不平衡的突出表現,尤其在超大城市、特大城市,表現更為突出。推進超大特大城市“城中村”改造,就是要解決城市內部發展不平衡的問題。
  
  文章提出,改造“城中村”,應基於城市產業結構升級和布局來謀劃。“城中村”是由城市產業發展而自由產生的,是與特定條件下城市產業的發展和勞動力的供應相適應的,不同的城市存在差異。在經濟轉型過程中,城市的活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取決於城市產業結構的調整和升級。而城市產業結構升級必然引起勞動力供應結構的調整。
  
  改造“城中村”,必須與勞動力供應結構調整相結合。不能主觀臆想地在“城中村”安排一個什麼產業,簡單地把“城中村”改造成一個“開發區”。就業問題不能就“城中村”論“城中村”,“城中村”的勞動力是整個城市的勞動力供應源,不能簡單地把“城中村”的居住人口安排成“就地就業”。
  
  改造“城中村”,不僅僅是讓“城中村”的居住人口遷出去。否則不但會造成經改造的“城中村”居住人口減少,導致該地區的衰落,也會在其他地方形成新的“城中村”,或者引起城市勞動力供應不足。“城中村”的產生,本質上是勞動力要素在起作用,改造“城中村”也必須把勞動力供應和提供充分的就業機會作為整個城市統籌的、重要的考慮因素。
  
  “城中村”與城市其他地區發展不平衡的重要表現是基礎設施不足,導致“城中村”居民的生活環境嚴重落後。改造的重點應該是完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改善“城中村”居民的生活環境。要根據不同的“城中村”基礎設施狀況,採取拆除新建、整治提升、拆整結合的方式有序推進。
  
  文章強調,“城中村”改造沒有標準方案,要基於不同城市特點推進,因城施策,重要的是要讓群眾有幸福感、獲得感。居住在“城中村”的主要是外來人口,他們的幸福感和獲得感,是決定“城中村”改造成功與否的關鍵。要將城市外來人口的居住、就業、公共服務以及收入的增加一並納入“城中村”改造來考量,還應當考慮外來人口的居住成本。值得關注的是,居住在“城中村”的勞動力大多從事體力勞動,或在“大廠”打工,他們財富積累也比較少,居住成本是他們在城市裡生活重要的制約因素。“城中村”改造不僅要使“城中村”的外觀環境換新貌,更要注重居住者的發展需要與心理感受。要努力避免引起居住成本大幅度增加,超過外來人口的支付能力,導致勞動力流失,使新貌裝“空房”,徒有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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