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4月14日電/網評:交通路口豈能淪為罰款工具
作者:李紅軍 來源:東方網
記者從相關渠道了解到,針對佛山一高速路“天量”罰單一事,廣東省相關部門已派出工作組赴現場調查。近日,廣東“佛山一路口62萬車主違章,總罰款超1.2億元”一事被曝光引發輿論熱議,一些被罰車主對該地點的違章處罰提出了質疑,認為“實線畫得太短了,不合理”。對於此事後續調查結果,記者也將繼續關注。(新華網4月12日)
說來令人難以置信,但卻是活生生的事實——廣東省佛山市一高速路口因為劃線不合理,導致一年內62萬輛車輛違章,罰款總額達到了1.2億。近下這個“罰款路口”被推到了輿論的風口浪尖上,交通管理的合理性與合法性飽受公眾質疑。
這些年隨著道路交通法的實施,交通管理部門加大了對交通管理的整治力度,在保障車輛和人員安全方面起到了促進作用,但是實施交通管理和整治,需要樹立正確的道路交通治理觀,安裝監控也好,道路劃線也好,目的是讓人們遵守交通規則,如果把交通治理當成一種斂財手段,則有悖於交通管理的初衷,實為法律所不容。
令人憂慮的是,當下社會語境下有些地方的交通管理步入了一種劍走偏鋒的誤區,比如一些交通路段劃線很隨意,極其不講究,司機來不及反應便開始違章,再比如一些地方的路段實行限速,道路交通部門沒有明顯的提醒標誌,司機在行駛過程中渾然不覺就違章。還有的把攝像頭安裝在很隱秘的地方,專門進行“抓拍”。凡此種種皆有悖於交通治理初衷,必須依法進行規制。
罰款不是目的,要求人們遵守交通規則才是目的,這些年一些地方的交通治理之所以屢屢受到公眾詬病,究其原因就在於交通治理思路出現問題,有些地方把罰款當成了創收手段,甚至向基層下達罰款指標。在利益的驅動下,有些交通管理部門就會想歪點子,出餿主意,把一個個交通路口當成斂財工具,顯然這是一種權力任性,必須關進法律的籠子裡。一個高速交通路口一年罰款上億元,無論從哪個方面講都難以讓人接受。如果全國所有的交通路口都仿照這種做法,高速路豈不成了“罰款之路”?面對這樣的罰款困象,交通路口的執法動機值得懷疑不足為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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