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一步豐富完善具有中國特色的就業優先政策體系
文章指出,下一步,要結合《建議》的要求,進一步豐富完善具有中國特色的就業優先政策體系和機制。
首先,堅持穩定就業、擴大就業、高質量就業並舉。在全社會進一步增強就業優先意識,在組織管理體制上強化政府對就業工作的領導,將促進更加充分更高質量就業作為地方政府的第一序列工作,貫徹到部門決策和政策制定中,增強對就業重大決策和優先政策的執行力。建立實施更加充分更高質量就業的長效機制,列為規劃核心內容和重點任務,納入法制化制度化軌道,通過規劃和法律建立就業優先長效機制,形成支持就業的共識和社會氛圍。探索建立政府考評制度和準確科學的統計指標,通過使用科學統計指標體系進行量化考核,並將衡量經濟運行的統計指標體系與就業數量質量統計指標體系有機整合,形成綜合評價體系。千方百計穩定和擴大就業,堅持經濟發展就業導向,擴大就業容量,提升就業質量,保障勞動者待遇和權益,促進更加充分更高質量就業。
其次,健全就業公共服務體系、勞動關係協調機制、終身職業技能培訓制度。一是深化就業和人才管理體制機制改革,消除公平就業障礙,健全規範有序、平等競爭、城鄉一體化的人力資源市場。提供全方位就業服務,大力提升人力資源供求對接匹配的功效,為勞動者就業創業提供全面精准服務。促進供求對接匹配,在消除障礙、提供全方位服務上下大功夫,將總量性、結構性、摩擦性失業降至最低。加快提升勞動者技能素質,完善重點群體就業支持體系,統籌城鄉就業政策體系。二是健全勞動關係協調機制。落實工資、工時、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等待遇和權益,提升勞動者就業質量。推進集體協商和集體合同立法,完善行業性、區域性集體協商、集體協商過程中爭議處理和法律責任的相關規定。推進勞動保障監察立法,促進建立權責法定、程序規範、執行高效、保障有力的勞動保障監察法制體系。三是大力改善人力資源供給,在教育培訓改革和提升就業能力上重點突破,推進就業和經濟走上高質量發展軌道。以就業為導向深化教育改革,以專業設置的調整和創新為切入點,從源頭上對接社會需求。創新運用職業培訓資金和補貼政策,提升企業和勞動者參與培訓的積極性和培訓效果,根據終身培訓需求,實現培訓資金籌集使用的可持續和常規化。
第三,做好高校畢業生、農民工和就業困難人員等重點群體就業工作。一是努力做好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工作。繼續將高校畢業生作為重中之重,實施就業創業促進計畫,鼓勵企業吸納畢業生就業,暢通市場化、社會化就業渠道。二是積極促進農民工就業。要進一步強化平等就業服務,拓展外出務工和就地就近就業渠道。強化就業服務、職業培訓和權益維護“三位一體”工作機制,加強跨區域勞務協作,引導農民工有序外出求職就業;加快農民工市民化進程,大力推進公共服務均等化,實現外出農民工穩定就業;支持農民工就地就近就業,落實返鄉入鄉創業政策。始終將脫貧人口、農村低收入人口作為重點幫扶對象,助力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助力全面推進鄉村振興。三是扎實做好退役軍人就業工作。完善退役軍人安置政策,強化針對性就業創業服務,穩定和拓寬就業渠道;增強職業技能培訓實效性,給予政策支持,提升退役軍人就業創業能力。四是健全困難群體就業援助制度。優化全國統一的線上失業登記服務平台。暢通失業人員求助渠道,提供針對性公共就業服務和職業培訓,促進失業人員盡快實現就業。對就業困難人員進行深入摸排、建立台賬、動態管理,提供“一對一”精細化服務。對通過市場渠道難以實現就業的,利用公益性崗位托底安置,實現零就業家庭動態清零。
第四,完善促進創業帶動就業、多渠道靈活就業的保障制度,支持和規範發展新就業形態,健全就業需求調查和失業監測預警機制。一是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在擴大有效需求中實現就業穩定增長和高質量發展。深化“放管服”改革,善待企業,營造寬鬆環境,激發企業擴展就業動力。支持微觀主體發展更多吸納就業,發揮創業帶動就業的倍增效應。二是促進新經濟發展,釋放新產業新業態促就業潛力,對新業態靈活就業人員給予支持和保障。加快研究修改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研究適應新就業形態的勞動保障制度,落實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在勞動報酬、休息、職業傷害保障、社會保險、勞動爭議等方面的權益,探索勞動基準立法。三是完善就業失業統計指標和大數據庫,建立農民工、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的就業、失業、工時、工資、勞動生產率等監測和調查體系,為宏觀經濟和社會政策制定提供量化依據。開展就業崗位需求調查,勞動力市場未來就業崗位和職業變化趨勢預測,公開行業經濟發展和勞動力市場信息,引導民營企業投資和勞動者教育培訓行為。建立完善失業預警系統,在防範化解重大風險中,設立防範失業風險警戒線,建立失業風險預警啟動機制,完善保就業穩就業政策預案和工具箱,全力守好保就業的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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