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二,對於身高不足1.5米的優惠方式需要設置年齡上限。給予沒有收入的兒童以半價優惠合情合理,彰顯社會對未成年人的關愛和呵護,但如若讓身高不足1.5米成年人鑽空子就喪失本意了。
其三,6周歲(含)以下或者身高1.2米(含)以下的免票兒童是沒有座位的,是否應該對此項設置身高上限?如若確實在6周歲以下,但身高較高、可能會占用其他乘客座位的兒童,是否可以強制購買半價兒童票?抑或是可以為其提供免費座位?
其四,繼續推進實名化購票,促進身份識別智能設備的應用,提高兒童身份信息的認證效率。
兼顧身高與年齡的“雙軌制”兒童優待方式是對舊有“唯身高制”的一大突破,是順民意、暖人心的規則,不僅應該在公交、地鐵、火車等交通運輸層面實施,在景區、游樂園、電影院、劇院等兒童會去往的娛樂場所都可以推廣,這樣才能讓兒童優待回歸本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