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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評:“不拍照不能取件”是一種風險轉嫁
http://www.CRNTT.tw   2020-12-13 00:13:47
 
  個人信息一旦洩露,很有可能對公民的人身安全、財產安全構成很大的威脅;很有可能被不法分子利用,進行金融犯罪。快遞企業洩露個人信息已經不是一次兩次了,大家很難相信快遞公司能保存好個人信息。

  也許“不拍照不能取件”這種做法,是為了確保他們自己投遞的信函或者物件能夠準確送到收件人手裡,但顯然有點矯枉過正。快遞員可以正常核實信息,查看身份證或者其他證明文件,但要有一定限度,不能給取件人拍照更不能強行拍照。

  無論怎麼講,快遞行業不該罔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把風險完全轉嫁給消費者負擔,而應權衡消費者權益和業務效率,在維護個人隱私安全的同時,確保快遞安全準確送達。快遞網點採取人臉拍照的方式,而不選擇傳統的核對信息模式,這種做法絕不可取,只要有本人的身份證明,就不需要拍照存檔作為證據。

  顯而易見,快遞公司造成誤投或者丟失,不是消費者造成的,而是快遞員工作不到位造成的。快遞網點採取拍照存檔的方式,完全是把丟失快遞的風險轉嫁到消費者身上,並給消費者的隱私安全造成了巨大風險,是只考慮自己的便利,而罔顧消費者合法權益的。

  對此,政府有關部門及相關行業協會要雙管齊下,進一步強化監管,一旦發現存在較大風險,可能洩露個人信息時,必須對涉事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要求其整改。此外,用戶也可以向主管部門投訴舉報。沒有及時採取有效整改措施的,相關監管部門可以採取沒收違法所得、警告甚至處罰等行政手段,確保在提供服務的過程中,避免出現可能危及消費者個人信息安全的隱患,使這個行業健康發展。當然,個人也要慎之又慎,防患於未然,在使用快遞物流時要注意做好風險防控。

  快遞業的健康發展,需要公平的市場環境,需要與消費者構建平等互惠的關係,更需要以尊重消費者的權益為基礎,三者不可或缺,不能偏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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