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徒法不足以自行”,學法的目的和歸宿在於運用。黨員領導幹部要帶頭實踐法治,養成依法辦事習慣,只有領導幹部帶頭厲行法治,才能真正實現全民法治。在學習法律方面,領導幹部應把以憲法為中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學習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持之以恒、常抓不懈。要在自己工作業務內成為法律方面的行家里手,然後再逐步擴大法律知識學習的深度和廣度。領導幹部要帶頭實踐法治,重在由增強法律意識向提高法律素養轉變,由注重行政手段向注重法律手段轉變,不斷提高依法辦事的能力和水平。在工作中,領導幹部要堅持議事先議法,吃透政策規定,做合法性論證,克服決策的隨意性;遇到不清楚的地方搞好政策、法律、專業咨詢,做到程序、權限、手段等全流程合法;要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抓作風建設,實現作風建設制度化、規範化、常態化。
“法者,治之端也。”領導幹部是推進全面依法治國的“關鍵少數”,要積極順應時代發展潮流,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帶頭推動依法決策、依法行政、依法辦事,切實把人民賦予的權力用來造福人民,始終保持人民公僕的本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