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2月1日電/網評:“綠皮車”應盡早告別“二手煙”
來源:東方網 作者:江德斌
在我國,高鐵、飛機、地鐵、公共汽車等公共交通工具,已經實行了禁煙,然而普速列車,也就是大家稱為“綠皮車”的火車,至今還存在著“吸煙區”。前不久,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就審理了一起因列車設置吸煙區引發的訴訟。(11月30日《成都商報》)
火車屬於封閉式環境,一旦有人吸煙,就會隨著空調、通風系統,散播到其它車廂內,造成“一人吸煙、全車受害”的場景。目前,高鐵已經實現全面禁煙,乘客如果在車內違規吸煙,將根據情節輕重,遭到罰款、禁買車票等處罰。可是,“綠皮車”並未全面禁煙,仍然存在“吸煙區”,導致廣大非吸煙乘客遭受“二手煙”戕害,引起社會輿論的批評,亦有乘客發起訴訟維權。
2017年6月,大學生小李因在乘坐K1301次列車上遭遇了“二手煙”,反映後無法制止,隨後,她將負責承運車次的哈爾濱鐵路部門告上法庭。最終,法院判決哈爾濱鐵路部門取消K1301次列車的吸煙區標識及煙具。在此次報道中,山東王先生也是在列車員不作為的情況下,尋求法律途徑維權。近年來,民眾的權利意識逐漸覺醒,類似訴訟還會不斷出現,鐵路部門應重視乘客健康和公共利益,及早在“綠皮車”實施全面禁煙。
“二手煙”對他人的身體健康危害非常大,即使短時間少量接觸,仍能導致心梗、哮喘發作等疾病。科學實驗證明,如果有人在室內吸煙,就算使用通風、空氣過濾等裝置,或者室內設置吸煙區,都無法達到全面無煙的要求。因此,“二手煙”不存在所謂的“安全暴露”水平,只有全面禁止室內吸煙行為,才能保護非吸煙者免受“二手煙”危害。諸如火車、地鐵、汽車、飛機等公共交通,都屬於封閉式環境,空氣流通較差,不應容許吸煙行為。
而且,火車全面禁煙亦有法律依據,國家衛健委在2011年頒布的《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中明確規定,室內公共場所禁止吸煙。《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明確規定,容易引發火災的區域禁止吸煙,此前火車因吸煙多次誘發火災事故,亦證明火車上不宜吸煙。此外,像北京、天津、青島等地也都實施了控煙條例,明確公共交通工具禁止吸煙,亦包括火車在內。
目前,高鐵已經全面禁煙,也有少數“綠皮車”採取禁煙措施。據2020年5月31日中鐵集團官微消息,目前已有9個鐵路局集團公司的100列普速列車實施全列禁煙,與全國總共3萬多列的普速列車總數相比,還不及百分之一。可見,“綠皮車”全面禁煙已有法律和案例支持,社會大眾亦有強烈訴求,鐵路部門不應再拖延下去,應站在社會公共利益立場考慮,及早出台相關規定,在全系統內實施列車全面禁煙,以保障廣大乘客身體健康和公共安全,減少不必要的健康損失和經濟損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