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至於“做了大量的解釋工作後,包括受影響學生大四期間主要是在校外實習,在校內的時間並不長,最終基本上都取得了理解,目前校舍調整的工作也已圓滿完成”,這也並不能表明學生“滿意”學校的方案,而是被說服接受。學校也未透露是否對學生做出補償,因為要求學校做出相應補償,是學生的訴求之一。
值得注意的是,對於學生在網絡發帖,涉事學校曾“希望受校舍調整影響的學生通過正常渠道反映問題,不要在網絡散布情緒,製造不良影響”。那麼,學校有沒有給學生提供正常反映渠道呢?從媒體報道信息看,該校團委有學生副主席(也可能是學生會副主席),這其實就是一個便於聽取學生意見的好的機制建設,學校出台與學生權益相關的政策、規定,可以通過這一機制聽取學生意見。但就目前情況看來,這一機制並沒有正常發揮作用。
說到底,要有效避免校園“輿情”,就必須健全校內學生意見表達渠道,於高校而言,就是要充分發揮學生會上傳下達的作用,以機制建設來確保各方正常表達與合理訴求。而這,也是提高學校現代治理能力的題中之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