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種方式改革確認書安排
下周六(7月18日)便是立法會選舉提名期展開的日子,選管會必須按下“快進鍵”,積極落實香港國安法要求,迅速改進確認書安排,維護選管機構的權威,捍衛選舉的尊嚴。
具體來講,選管會可以採取“小改”和”大改”兩種方式修訂:
“小改”就是使確認書與參選人提名表格一體化,將確認書納入提名表格中,置於聲明之前,作為對聲明的再強調;還要規定參選人須簽兩次名,在確認書和聲明上都要簽,若不簽署就等於未完成提名程序。
“大改”,就是乾脆取消現有的確認書,對提名表格中的聲明內容進行修改,增加香港國安法的有關條款,要求參選人必須簽署聲明。
不管確認書怎麼改,目的只有一個,就是使香港居民特別是有意參選公職的人謹記,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區是原則問題,是大是大非問題,更是絕對不能觸碰、不容挑戰的法律底線和政治底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