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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方快評:頭盔價格暴漲,不擔心但也別輕心
http://www.CRNTT.tw   2020-05-21 00:26:18
  中評社北京5月20日電/網評:頭盔價格暴漲,不擔心但也別輕心

  來源:東方網  作者:餘明輝

  近日,公安部通知,全國將開展“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廣西也將從6月1日起,對騎摩托車、電動車不戴安全頭盔、開車不使用安全帶等行為進行嚴查。通知發出後,電動車頭盔一時成為線上線下的熱銷爆品,售價也從一頂幾十元上漲到了一兩百元。(廣西新聞網5月19日)

  應該說,經營者根據市場供需,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自主決定所售頭盔(市場定價商品)價格,是其自由經營的權力,包括執法監管部門等在內,都無權隨意進行干涉。但是,當這種自由權力,一旦超越法定的權利範圍,涉嫌違規違法,則是另一回事。

  針對此次頭盔價格暴漲,有一種聲音認為,其與疫情期間的口罩等防疫物資價格暴漲產生的後果,缺乏可比性。疫情期間防疫物資事關生命健康,且需求量大、連續性強,違規漲價危害性大,而頭盔等屬於相對耐用物品,需求量較小、連續性差,進而影響相對有限,且會通過市場調節較快恢復。因此,對於此次頭盔價格暴漲,我們沒必要太擔心。

  這種說法具有客觀事實,有一定道理。但是,這僅是從市場供應和直接危害的角度講,而從另一個角度即違規違法的性質來講,頭盔如此短時間價格連續暴漲,與口罩等暴漲一樣,都屬於哄抬價格和牟取暴利。

  我國《價格法》第7條規定,經營者定價,應當遵循公平、合法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第14條規定,經營者不得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抬價格,推動商品價格過快上漲;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牟取暴利。

  《制止牟取暴利的暫行規定》進一步明確,某一商品或者服務的價格水平不超過同一地區、同一期間、同一檔次、同種商品或者服務的市場平均價格、平均差價率、平均利潤率的合理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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