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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反腐看點:再有“老虎”被“秒殺”
http://www.CRNTT.tw   2020-04-19 14:43:54
(圖片來源:上觀新聞)
  中評社北京4月19日電/據上觀新聞報道,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關於持續解決困擾基層的形式主義問題為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堅強作風保證的通知》,進一步把廣大基層幹部幹事創業的手腳從形式主義的束縛中解脫出來,為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戰脫貧攻堅提供堅強作風保證。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雲南省紀委監委駐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紀檢監察組原組長趙開江嚴重違紀案件進行了通報。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有關負責人指出,趙開江案件暴露出個別紀檢監察幹部工作中存在的政治覺悟不高、紀律規矩意識淡薄、特權思想嚴重、工作作風飄浮等問題。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和廣大紀檢監察幹部要從中汲取深刻教訓,切實引以為戒,時刻綳緊紀律這根弦,始終做到忠誠幹淨擔當。

  本周,打“虎”方面,有新“虎”出現:福建省委常委、副省長張志南接受審查調查,成為任上落馬的又一個副省長。

  張志南:今年首名通報被查"老虎"

  4月12日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消息:“福建省委常委、副省長張志南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公開資料顯示,張志南出生於1960年,福建龍岩人。自1991年3月擔任福建省上杭縣縣長以來,張志南一直在福建省工作,歷任福建省三明市委常委、副市長,福建省政府副秘書長,福建省發改委主任等職。2008年1月,張志南任福建省副省長,2011年11月躋身福建省委常委。2018年1月在省十三屆人大一次會議上,張志南繼續當選為省政府副省長。

  張志南被查的消息來得有些突然,堪稱被“秒殺”。張志南是今年首個由中央紀委通報接受審查調查的“老虎”,也是十九大以來福建省首名落馬的省部級幹部。

  4月11日,福建全省推進重大項目建設積極做好穩投資工作視頻會議暨4月份重大投資項目月度協調會議召開。張志南以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身份出席會議并講話。一天後,張志南落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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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志南曾長期分管金融工作。被查之前,張志南分管應急管理和醫保,近期多次出現在公開報道中。福建省泉州市欣佳酒店“3·7”房屋坍塌事故發生後,張志南曾親臨事故現場。

  張志南還多次參與福建省的戰“疫”活動,4月3日,張志南出席福州第三次迎接戰“疫”英雄勝利歸來活動;4月5日,中國政府赴菲律賓抗疫醫療專家組從福州啓程,張志南等人為出征隊伍送行。

  張志南落馬當晚,福建省委常委會召開會議,傳達中央對張志南涉嫌嚴重違紀違法進行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的決定。會議指出,中央決定對張志南涉嫌嚴重違紀違法進行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充分表明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定不移推進全面從嚴治黨、把“嚴”的主基調長期堅持下去、把反腐敗鬥爭進行到底的堅定決心和信心,充分表明了反腐敗鬥爭的長期性、複雜性、艱巨性。各級黨員領導幹部要堅持廉潔從政、廉潔用權、廉潔修身、廉潔齊家,嚴格管好家屬和身邊工作人員。

  這也隱約透露出張志南可能涉及何事。張志南落馬之後,福建省政府黨組召開會議,傳達中央對張志南涉嫌嚴重違紀違法進行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的決定,以及省委常委會會議精神。會議強調,要自覺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老實人,絕不做兩面人。兩面人演技再高,終有謝幕的一天。

  國際追逃追贓:打法再升級

  年初召開的十九屆中央紀委四次全會強調,一體推進追逃防逃追贓,推動重點個案攻堅,持續開展“天網行動”。3月30日,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國際追逃追贓工作辦公室作出部署,啓動“天網2020”行動。

  根據“天網2020”行動安排,國家監委牽頭開展職務犯罪國際追逃追贓專項行動,最高人民法院牽頭開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追贓專項行動,公安部牽頭開展“獵狐”專項行動,中國人民銀行會同公安部等相關部門開展預防、打擊利用離岸公司和地下錢莊向境外轉移贓款專項行動,中央組織部會同公安部等開展違規辦理和持有因私出國(境)證件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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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為“天網2020”行動的一部分,職務犯罪國際追逃追贓專項行動從今年4月持續到12月,將集中力量開展個案攻堅,推動一批重點追逃追贓案件取得突破。這是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第二次組織全國紀檢監察機關開展專項行動。此次專項行動在繼承以往經驗的基礎上,責任更明確、目標更精准、打法再升級。

  年繼續被定為“追贓工作年”,追贓工作力度將持續加大。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將充分運用違法所得沒收程序等法律手段追繳境外贓款,擠壓外逃腐敗分子生存空間,絕不讓其在國外享受腐敗“紅利”。同時,積極與有關國家和國際組織開展贓款查找、凍結、沒收、返還等合作,切實將腐敗分子盜竊人民的資產如數追回、還給人民。

  2019年,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首次組織全國紀檢監察機關開展職務犯罪國際追逃追贓專項行動,取得豐碩戰果——全國共追回職務犯罪外逃人員969人,其中“紅通人員”16人,追回贓款24.37億元人民幣。肖建明、劉寶鳳、莫佩芬、黃平等4名“百名紅通人員”案件均由紀檢監察機關主辦,國家監委首次組織開展集中緝捕行動,一批級別較高、影響惡劣的外逃腐敗分子被追回,監察體制改革形成的制度優勢充分轉化為追逃追贓領域的治理效能。

  此次專項行動覆蓋範圍更廣、力度更強,各部門、機構在追逃追贓方面的工作職責,實現對各個領域的有形覆蓋和有效覆蓋,而且一些打法不斷升級。例如,針對不同國家和地區,明確提出不同的追逃策略,協調外方緝捕、引渡、聯合調查、異地追訴、非法移民遣返都是重要方式;省級紀委監委建立追逃追贓聯絡員制度,在監督檢查、審查調查部門設立追逃追贓工作聯絡員,協調處理審查調查工作中的涉外事項等。

  哪些人員會成為此次專項行動鎖定的追逃目標?專項行動工作方案明確提出,要繼續緊盯未歸案的“百名紅通人員”、2017年和2018年公開曝光人員,并將近5年內出逃、縣處級以上、涉案金額較大、群衆反映強烈的職務犯罪外逃案件納入督辦範圍,加大對國企、金融和扶貧領域外逃腐敗分子的追緝力度。對追逃追贓重點案件,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和各省區市紀委監委都實行掛牌督辦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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