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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股不同權“破冰”應順勢而為
http://www.CRNTT.tw   2019-10-14 08:05:53
  中評社北京10月14日電/日前,優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首發上市申請通過上交所科創板上市委審議,將成為中國A股市場歷史上首家同股不同權企業,由此引發市場熱議。

  同股不同權一般有兩種情況:一種是AB股權架構。即將普通股分為A類和B類,兩類股票在除投票權之外的其他權利上完全一致。另一種情況是合夥人制度,即少數採用合夥人制度的科創型企業賦予部分持有股票的合夥人提名或任命多數董事的權力。在已到境外上市的中國公司中,絕大多數是採用雙重股權的互聯網公司。

  從目前的實踐看,同股不同權的架構既有利於留住創始團隊,又有利於為企業融資帶來便利,還能保住初創者的股權“指揮棒”,比較適合於高風險、高變動、資金密集型的互聯網企業。總體上,這一股權架構有利於企業平衡融資方和管理方的利益關係,有利於解決短期內大量資本介入和企業控制權之間的矛盾。

  從部分成熟資本市場的經驗看,是否接納同股不同權企業,與各地交易所的發展路徑、當地法律體系、競爭需要等多重因素有關。過去,A股市場沒有同股不同權的企業。這一方面是出於維護普通投資者利益的考慮,另一方面是科創類企業數量、配套制度體系建設等支持“同股不同權”的環境還不夠成熟。比如在公司法層面,對採用“代理”制度的雙重股權架構沒有明確的鼓勵和支持。

  我國資本市場經過近30年發展,一些制度或技術壁壘正在逐漸破除,同股不同權的改革具備了“破冰”的條件。

  從宏觀層面看,作為設立科創板並試點註冊制改革的重要內容之一,率先試點同股不同權企業在科創板上市,是服務實體經濟的應有之義。科創板設立的初衷是堅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經濟主戰場,面向國家重大需求,主要服務於符合國家發展戰略、突破關鍵核心技術、市場認可度高的科創企業。從這一定位出發,探索同股不同權企業在科創板上市,符合科創板設立的宗旨,也符合服務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初衷。

  作為堅持科創板改革的重要內容之一,在遵循大的改革方向順勢而變、應時而動基礎上,各方理應推動更多採用同股不同權企業上市,更好地服務經濟社會發展,支持科創型企業借資本市場之力謀求更大發展。雙重股權架構究竟是不是有利於科技創新型企業提升管理水平、提高公司發展效益,市場自然會給出檢驗結果。

  作為我國資本市場的新生事物,同股不同權這一新模式要在A股市場落地生根,仍需要各方進一步完善配套制度。首先,對信息披露要嚴格管理,夯實以信息披露監管為核心的科創板監管制度,對惡意收購、侵害投資者利益等問題要嚴格查處;其次,完善法治環境和交易所制度,用配套的退市制度、大股東減持制度、企業輔導上市培訓制度等為擬上市企業保駕護航,防範個別不法分子打著創新股權架構的“旗號”謀取不正當私利、坑害投資者;再次,讓這一新架構徹底落地,還要循序漸進,不可操之過急。應選擇在機構市場中加快試點,再審慎向外推廣,要給予投資者、交易所、監管部門等市場各方充足的磨合時間和試點總結的空間;此外,應規範私募基金發展,讓未上市企業不再為惡意收購、破壞管理架構的行為擔心,真正一門心思苦練內功。

  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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