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6月25日電/全民直播時代,跟著主播“買買買”成了新潮流。大大小小的主播把攝像頭一開,或是在鏡頭面前狼吞虎咽捎帶吧唧著嘴,以示海鮮、小火鍋、土特產等如何美味,或是高喊著“回饋各位老友”“全網最低價”推銷各種服裝、汽配產品、日用品,可謂熱鬧非凡。對此,新華網日前報道指出,隨著近期電商年中促銷掀起新一波“買買買”熱潮,“直播賣貨更是成為推波助瀾的新興方式”,然而天花亂墜的直播營銷背後,部分網購產品的退貨難、投訴難問題日益凸顯,“跟著主播‘買買買’並非毫無風險”。
南方日報發表記者張東鋒評論文章表示,本質上說,“跟著主播‘買買買’”製造了一種虛幻的消費體驗。傳統的線下實體消費,人們走進店裡或是可以通過試穿試吃等親身體驗,或是可以查看商品的標簽、說明書作為決策參考,而到了視頻直播間,卻把這些事情都交給了主播。看似鏡頭內外,主播和觀眾之間只有不到半米的距離,但現實世界和虛擬世界的不同,造就了消費體驗的千差萬別。除了主播的試穿試吃以及各種演示不能完全替代消費者個人體驗外,更重要的是,雙方的信息是嚴重不對稱的。例如,就算直播試吃的海鮮是美味的,但郵寄到消費者手中的是否同一批次、同一產品,是無從保障的。此外,相比於實體店,直播鏡頭裡的商品是由誰生產、如何生產的,也往往無從知曉。諸如此類,都增加了消費風險。
表面上看,視頻主播特別是網紅主播在營銷過程中是用個人的信譽來背書的,問題在於從成本收益的角度來衡量,主播個人的失信成本很低。現實中,明星代言有廣告法等約束,且營銷的組織者、廣告的播出方也負有一定的審核義務。然而,這些法律上的責任機制對主播來說是存在漏洞的,例如,主播在鏡頭面前狼吞虎咽算不算廣告,主播言之鑿鑿地說“各位老鐵相信我,一定不要錯過”屬不屬於代言,都是亟待釐清和明確的。涉及售後層面,正如報道所提到,一些通過視頻直播渠道銷售的商家聲稱“出售者拒不退貨”,拒不執行電商退換貨相關政策,或是銷售的商品嚴重貨不對板,投訴多了直接關閉賬號溜之大吉,打一槍換一個馬甲,都直接損害了消費者的正當合法權益。
文章指出,全球經濟不景氣的壓力之下,消費是拉動經濟增長的一駕馬車。按理說,消費方式的日益多元化,新消費方式的湧現,給消費者帶來更多高性價比的選擇,這既是好事,也是值得肯定的大方向。電商借助視頻直播平台利用各種漏洞以次充好,看起來熱火朝天的新消費方式卻充斥著亂象,既不利於消費的提質升級,也不利於行業自身的長遠發展。對此,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平我方也不能只盯著流量,忽視責任。
讓新消費方式更好地滿足廣大消費者對美好生活的向往,重中之重是消費者權益保障也要跟得上。這固然需要消費者在“跟著主播‘買買買’”時多一些理性,切忌盲目跟風,在交易過程中要注意保存好相關憑據;更要完善各種制度機制,加大對損害消費者權益行為的懲處力度,提高違法違規成本。具體來說,一方面,要進一步加大平台在管理上的主體責任,強化對未盡責平台的連帶責任追究;另一方面,要從法律層面進一步明確直播營銷的性質以及所適用的法律規定,及時堵住相關的法律、政策漏洞。如是,方不失為壯大新消費的長遠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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