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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社北京4月30日電/網評:英雄烈士保護法全票通過是民心所向
來源:中國網 作者:楊飛 陝西省重點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研究中心研究員
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昨天下午全票表決通過了英雄烈士保護法。全票通過英雄烈士保護法,凸顯出民心所向。
“縱死俠骨香,不愧世上英。”英雄是一個民族的精神脊梁,也是一個社會的價值標杆。站在新時代的坐標點上回望,從黃繼光到董存瑞,從劉胡蘭到張思德,無數革命烈士們用自己的鮮血換取了今天我們幸福的生活。這些革命烈士穿越時空而存在,凝聚在其身上的那種英雄主義精神和情懷也是歷久彌新、永不褪色。新時代新征程,需要我們傳承英雄基因,為築夢中國聚合強勁動力。
不懂歷史的民族沒有根,淡忘烈士的民族沒有魂。令人遺憾的是,在社會發展腳步不斷向前之時,在生活水平獲得提高之際,革命英雄遭到肆意調侃、抹黑、詆毀、質疑的言論卻在互聯網甚囂塵上,一度刮起陣陣歪風,不斷被炒作。
英雄不容詆毀,烈士不容侮辱。公民行使言論自由和學術自由時不得損害公民的人格利益,包括名譽與榮譽,這是法治國家應有的規定,也是一個社會的底線。只是先前法律僅對詆毀、侮辱健在的英雄人物,情節嚴重或者惡劣構成犯罪的行為人,以侮辱罪、誹謗罪或者尋釁滋事罪定罪處罰。對已故的英雄人物,倘若無後人或者後人不提起民事訴訟的就很難捍衛英烈的形象和名譽。
補齊法律短板,捍衛英雄價值。制定英雄烈士保護法重在宣示國家和人民永遠銘記一切為中華民族和中國人民做出犧牲和貢獻的英雄烈士,表明捍衛英雄烈士鮮明的價值導向。就全票表決通過的英雄烈士保護法來看,這部法律也綜合了現行法律、行政法規的一些規定,圍繞著國家褒揚、紀念、宣傳英雄烈士,全面加強對英雄烈士的保護,維護社會公共利益,弘揚英雄烈士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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