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4月28日電/網評:從非暴力到暴力 八百壯士會愈來愈多
作者 周沛吟、李福軒 台北 時事評論人
行憲紀念日,中華民國法定節日,定於每年12月25日,紀念制憲國大代表於1946年(民國35年)12月25日三讀通過《中華民國憲法》。
而三民主義又被稱為“孫學”(Sunology)、“國父思想”、“總理遺教”,係孫中山先生提出的民主革命的綱領,即民族主義、民權主義和民生主義,在《中華民國憲法》前言以“孫中山先生創立中華民國之遺教”稱呼,並被納入《中華民國憲法》第一條內容。
民主進步黨蔡英文總統主席自2016就任中華民國第14任總統起,成為繼武則天(人格特質:自認聰明、心狠手辣、甚多權術、思想周全、喜好文青、生活奢侈…等等)之後,另一位女性元首。
蔡英文總統取得政權之初,接連對政敵、批評者及非支持者展開一連串的醜化、誹謗及追殺,種種作為早已成為蔡政府慣用的便利政治工具。此外,通常還會伴隨更強烈的恐嚇言行,以嚇阻目標停止對“民主進步黨”的批評。
首先,我們談談《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
民進黨竟要求國民黨從1945年起開始申報,清楚說明財產從哪裡來、往哪裡去,連著70年。再,自1945年後取得的財產扣除黨費、政治獻金等後,均推定為不當取得,認定應移轉為公有。此外,還必須由國民黨自己證明沒有不當,再由充滿強烈政治色彩的“親民進黨”黨產會委員們定奪。
2017年3月監委仉桂美、劉德勳啟動調查《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調查報告提出“黨產條例以立法權授權行政高權,設置黨產會排除包含憲法以下各普通法適用,已逾越德國就東德政黨黨產處理方式等各種轉型正義方式,悖離法治國原則與正當法律程序原則,不符憲法第1條民主國及法治國原則,至為明確”等,總計超過8萬字、近160頁的調查報告及聲請解釋憲法理由書的內容,總共整理出《黨產條例》7大違憲之虞的疑義認定有違憲之虞,經監察院3月14日院會通過聲請釋憲。
不過,《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釋憲案,送到了依照《中華民國憲法》所設置的中華民國最高司法機關,由蔡英文總統提名、經立法院絕對多數黨民進黨所同意任命的“司法院大法官”處,一切的進度如同石沈大海,進入超大質量黑洞迷霧吞噬區,至今下落不明!
再者,我們聊聊《促進轉型正義條例》。
2016大選民進黨贏得年輕人的心,讓年輕人自己審課綱,對台灣年輕人灌輸歷史仇恨、族群對立。民進黨更以身教教導年輕人似是而非的觀念,低薪是資方的錯、“別人有、我沒有”、“別人多、我少”就是“不公不義”,隨後再順勢發展“撤國本刨國根”的“假轉型正義”!
而《促進轉型正義條例》中所界定之威權統治時期,明顯針對國民黨在台執政後的時間,刻意抹去慰安婦與涉及對原住民不公不義的部分,選擇性的切割出民進黨要的那部份轉型正義,明顯的目的在於清算並卡死國民黨,也同時轉移民進黨執政無能的民怨。
我們不可忽略的事實是,沒有 蔣公帶領當年外省兵本省兵捍衛著這個“美麗島”,台灣沒有機會成為中華民國領土內唯一的自由民主法制地區,我們的父執輩可能根本不會善活,包括日前潑漆同學、日治時代的台灣民眾黨之後第一個實際參政的“去中化”、“去蔣化”台灣本土政黨-民進黨,也八九成根本不會存在!
由已奠基的自由民主法治逆邁向新的“威權、獨裁、違法、違憲”之路,正在我們的國家發生!
執政者使用由民主方法取得的政治力來霸道且刻意的造成人民的錯誤認知,這種情況衍生到最後,就是欺騙他人、欺騙自己、欺騙世界。
第三,我們看看《年金改革》與八百壯士!
年金改革,是指有關“中華民國國民”(含軍人、公務員、教師、勞工及農民等)退休金或國民年金制度的改革。年金改革整體內容,包括相關財政來源、稅制調整及退休金金額之調整等。不過,所得替代率、信賴保護原則、公平正義原則、世代正義等都是其中的爭議點。
年金改革當中,其最大之爭議,莫過於所得替代率的訂定。
依據中華民國考試院文官制度與專技考試詞彙定義,所得替代率之訂定必須“維持一定之比例,並且以退休人員每月收入是否能維持退休前一定之生活水準為關鍵”,以此作為參考基準點。
奇怪的是,擺著現成的定義不用,“總統府國家年金改革委員會”卻在官網上“年金制度小辭典”中另闢幽道將所得替代率定義成“員工退休後領取的給付與退休前的薪資所得的比值。所得替代率是用來作為員工個人規劃退休後經濟生活水準的指標。”
而目前依銓敘部《2017年金改革方案》(草案),係規劃未來在優惠存款利息歸零後,要調降公教所得替代率為“本俸兩倍”的60%,超過部分會先調降至“本俸兩倍”的75%,再以每年1%的幅度逐步調降,直到預定目標為止,其目的主要係為拉近不同職業別年金所得替代率的差距、減輕各職業別社會保險與退休制度的財務負擔,進而與國際接軌。
根據中華民國之法律,行政法以不溯及既往為原則,溯及既往為例外,此立意在於維持人民生活之安定性與穩定性,並也藉此規範政府不得任意侵犯人民之權益。此一論點,也成為軍公教人員所據理力爭之有利基點。
為此,退休警察人員協會總會等團體4月23日發起為期兩天一夜“警消不服從”抗議活動,第一天發生抗議群眾爬入監察院降國旗、與電視台媒體爆發衝突。翌日再度集結,呼喊“年改惡法,警消不服從”口號,持續至行政院、監察院抗議
繼“警消不服從”抗議活動落幕後,立法院4月25日舉行舉行首場“軍人年改公聽會”,反對軍人年改的退伍軍人團體“八百壯士”不僅在公聽會上炮火猛烈批評政府違背照顧軍人承諾,還總動員發動退伍軍人到立院外抗議,訴求“公教(警消)法案,先釋憲,再施行。軍人法案,現役先行,退役暫緩”。
依據行政院稍早的統計,目前因陳抗受傷人數包括32名員警及11名記者;警方則表示自下午3點起,共計帶回翻牆和現場滋事者,管束者達63名。
就此,蔡英文總統晚間於臉書發文指出“都是社會無法容忍的非法行為”,強調施暴的現行犯一律逮捕,絕不寬貸,“政府會展現決心,捍衛社會秩序。”
筆者認為,檢視是否符合民主憲政國家,最重要的在於是否繼續性的落實國民主權、權力分立與保障人權。成為憲法國家的條件,則在於是否存在光明磊落的國家領導人。而領導人之光明磊落與否,則定義於“國家、黨、社會、人民”這些詞的排列涵義。
柏林自由大學哲學系帕斯卡˙梅西耶教授在他的文學著作《里斯本夜車》里寫道:”When dictatorship is a fact, revolution becomes a duty.” (譯:當獨裁成為事實,革命就是義務)。
當一國歷史走到“國家已沉睡、黨在玩社會、社會在呻吟、人民在流淚”狀態時,暴力抗爭顯得是必然,亦為必須的選擇,特別是在一切暴力以外的手段都仿佛徒勞無功,當權者對人民的訴求依然視若無睹時。
儘管民進黨2016贏得非常成功的“全面執政”勝選,面對違法、違憲的執政者,人民逐漸開始認為非暴力抗爭是無用的策略,並且永遠不可能改變一個會用一切手段來維持自己權力的民進黨政權。
在民進黨完全執政之下,我們看到了民主制度、法治規範、自由與人權保障、政府機關相互制衡…等,無一符合《中華民國憲法》基本核心價值,試問民主憲政到底還是不是中華民國的驕傲?還是不是執政黨應守護的基本價值?
因此,筆者提醒民進黨必須導回以《中華民國憲法》為基礎,以追求保障人權為目的,這樣的民主憲政才具備合法性、正當性。否則,不久的將來,類似“八百壯士”者在台灣將會愈來愈多,而民進黨的“全面執政”將絕對會被歷史記載為‘民主憲政史上最大的悲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