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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評:控制墮胎要審視社會文化和法律基因
http://www.CRNTT.tw   2017-04-17 00:09:45
  中評社北京4月17日電/網評:控制墮胎要審視社會文化和法律基因 

  來源:光明網 作者:田豐 中國社科院社會學研究所青少年與社會問題研究室副主任

  中國的墮胎規模應當是在相當長時期內都是全球第一。早期對這個現象的解釋主要來自於計畫生育政策的影響,但近年來決定這一現象的背後更多的是社會文化和法律基因,以及合理、科學性教育的匱乏。

  從社會文化的角度來看有兩方面的影響:第一,中國社會文化中對未婚生子女性及其子女的歧視由來已久。久居帝都的人都知道,老北京有句土話叫“丫挺的”。丫指的就是丫頭,意為未婚女子;挺是挺個大肚子;“丫挺的”就是未婚女子的孩子。這種蔑稱的背後就是社會中流行著對非婚生子的歧視。一旦個人有未婚生子的情況,其終身可能都受此負面影響;一旦家庭中出現了非婚生子的情況,整個家庭、家族可能都會被人看不起,導致一些未成年人的家長知道了此類事情發生反而會成為墮胎的主張者和主導者。

  第二是缺少反墮胎文化。儘管一些國人仍然存在著比較守舊的性觀念、貞潔觀,但國人普遍對墮胎有著異乎尋常的寬容態度,甚至在一些城市中無痛人流的廣告隨處可見,好像無痛就是無害,天經地義似的。因此,面對未婚先孕且不能奉子成婚的情況是,整個社會文化導向是墮胎有理,生子遭罪。

  從現實生活的法律和政策層面上看,缺乏保護未婚媽媽及其子女的法規和政策。中國沒有相應的反對墮胎的宗教背景,在墮胎的問題上幾乎沒有爭論,而在美國,反墮胎勢力非常強大,在法律和政策層面都會保護未婚媽媽,但這也衍生出大量未婚媽媽和單親家庭的問題。中國恰恰相反,計畫生育法明確規定違法的生育還需要受到懲罰,絕大部分的青年人未婚先孕都不符合法律的要求,故而法律實際上懲戒了非婚生育的行為,助長了青年人墮胎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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