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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少康:修法明訂總統辯論
http://www.CRNTT.tw   2015-12-18 10:00:22
蔡英文
  中評社台北12月18日電/原本以為今天會看到第一場總統大選電視辯論,結果卻因為民進黨、親民黨代表無法出席“四報一社與公視”聯盟前天擬舉行的第二次協商會議而告吹。

  資深政論家趙少康今天在台灣蘋果日報撰文說,一個本應被視為常態的總統候選人電視辯論,竟然淪落到政黨角力、候選人勾心鬥角、機關算盡的田地,只能令人搖頭嘆息,看來台灣的民主政治,還是在牙牙學語的階段而已。

  民進黨表示,民進黨已提出三場可參加辯論的時間,分別是十八、十九日舉辦第一場總統辯論會,二十六、二十七日舉辦副總統辯論會,明年一月二、三日舉辦第二場總統辯論會,民進黨希望盡快促成。

  聽起來很有希望能夠舉辦,但今天正是十二月十八日,明天就是十九日,時間這麼緊迫,為什麼民進黨代表不參加前天的協商會議?連協商都不協商,如何參加辯論?而且就算敲定了時間,到底由誰主辦?由誰主持?由誰提問?辯論規則為何?如果這些重要問題都無共識,光決定了時間也是無濟於事,還有太多空間可以耍賴拖延抵制。

  民調大贏何以懼戰

  朱立倫已經表示,從二十一日到三十日這十天,都隨蔡英文的意,只要蔡英文方便,朱立倫都可安排。如果連這樣都還辦不成辯論,不是太可笑也太可惜了嗎? 

  蔡英文為什麼如此不願辯論令人好奇,她參加過“反公投辯論”與陳文茜舌戰,也跟馬英九總統辯過“ECFA”與總統選舉,辯論經驗豐富,反觀朱立倫從無參加過任何一場重要辯論會的經驗,臨場表現也無從觀察,蔡英文為何還一路避戰?況且蔡英文在各種民調都大贏朱立倫,有什麼可怕的? 

  這次大選辯論商討過程摻雜太多算計、立場、猜測、商業利益……搞得人們歎為觀止、大開眼界,到目前為止,不僅辯論日期敲不定,據說有媒體堅持就算三要與“四報一社與公視”聯盟合辦,主持人要由自己推派,辯論規則也要自己擬訂,如果真是如此,其他合辦單位會不會同意,也在未定之天。 

  根據《總統副總統選罷法》第45條規定,中央選委會應以公費在全國性無線電視頻道提供時段供候選人各發表30分鐘政見,事實上各自發表政見缺乏火花,引不起大眾興趣,淪為各說各話、自言自語,經過這次教訓,乾脆修改《總統副總統選罷法》,把政見發表改為辯論會,把原來45條第二項“得”舉辦電視辯論會改為“應”舉辦電視辯論會,以後成為法定選舉活動項目,也不必吵來吵去,“法律明訂至少舉辦三場總統辯論”,把候選人攤在陽光下,讓選民徹底檢驗,誰也不要想躲起來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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