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金融機構而言,龐溟建議,在身份驗證、風險提示、客戶畫像、交易異常監測等方面規範權責、加強要求,並與數據、公安、電信、市場監管、稅務等部門實行信息共享、數據聯通、聯網核查,提升聯防聯控效果。
“消費者要提高風險防範意識,加強個人信息保護,很多案例顯示,電信詐騙等都是通過個人信息途徑獲取。”周茂華建議,建立和完善移動支付交易安全監控體系,提升風險防範精準度;完善法律制度等,提升違法違規成本,對相關違法行為形成震懾。此外,金融機構需要加強可疑交易監控,對於可疑交易要有常態化的報告機制,共同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