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嚴格按照與貴州茅台酒銷售有限公司簽訂合同中1499元/瓶的價格,誠信守法經營,做到不設門檻、不留庫存、有貨即售、應售盡售,自覺向廣大消費者敞開供應53度飛天茅台酒,以實際行動切實維護好鄭州市場53度飛天茅台酒的價格穩定。
三、嚴格落實進銷存台帳制度,做到賬實相符、賬賬相符,銷售記錄真實完整,不設賬外帳、兩本賬、虛假帳;堅決不搞虛假銷售,不利用大客戶、團購戶等其他資源和手段,虛構平價銷售記錄,再轉移高價銷售等違法違規行為。
四、嚴格自律,恪守商業道德,堅決抵制“黃牛”以及親朋好友充當“黃牛”倒買倒賣的不法行為;自覺維護公平有序的市場價格和供應秩序,保證節日期間鄭州市場平穩有序供應。
五、主動向社會公開和公示承諾內容,自覺接受政府及群眾監督,全力做好穩價保供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