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僅綠色金融數字基礎設施建設實現新突破,“國內統一、國際接軌”的綠色金融標準體系也在加快構建。劉桂平表示,綠色金融統計制度逐步完善,多項綠色金融標準制定取得重大進展,中歐綠色金融標準對照研究工作即將完成,為規範綠色金融業務、確保綠色金融實現商業可持續性、推動經濟社會綠色發展提供了重要保障。部分綠色金融標準草案在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先行先試,既指導了試驗區的綠色金融工作,也切實提高了綠色金融標準的制定質量。
中國金融學會綠色金融專業委員會主任馬駿建議,應當以碳中和為約束條件,完善綠色金融標準,保證綠色項目、綠色貸款、綠色債券、綠色基金目錄中的項目不損害應對氣候變化目標。
同時,環境信息披露制度需要進一步擴圍。“建立覆蓋面更廣的、強制性的環境信息披露制度,並逐步將披露要求擴大到金融機構。”馬駿表示,碳排放和碳足跡應該成為披露的基本要求。 |